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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林草林罚决字(2023)第12号

索引号:11532323MB1851878P-/2023-0330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3年03月30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行政相对人名称

李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牟林草林罚决字(2023)第12号

违法事实

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滥伐林木

处罚类别

罚款;责令恢复植被

处罚机关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处罚内容

1.责令于2023 年09月30 日前在原地补种滥伐林木株数3倍的林木即467 株X3 倍=1401株;

2.责令于 2023 年 09 月 30 日前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3.并处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每平方米 15 元的罚款,即 231 平方米 x15元/平方米= 3465元)(大写:叁仟肆佰陆拾伍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3月30日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