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常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蔬菜种植建设项目需永久占用集体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牟定常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牟定常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蔬菜种植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看护房、晾晒房、其它基础设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我县戌街乡碗厂村民委员会下村村民小组集体林地范围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牟定常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蔬菜种植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中使用林地现状图为准;拟使用戌街乡碗厂村民委员会下村村民小组的集体林地0.0514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建设需采伐活立木蓄积0.8立方米,采伐树种为云南松。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经调查核实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戌街乡碗厂村民委员会下村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用由牟定常青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戌街乡碗厂村民委员会下村村民小组签订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878—6037061、0878—5211009。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