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牟定县秧田箐、新村光伏发电项目期一片区施工便道、附属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需征收集体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瀚峰新能源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中广核牟定县秧田箐、新村光伏发电项目期一片区施工便道、附属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施工便道、附属设施。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我县戌街乡碗厂村民委员会干海资、新房子村民小组的集体林地范围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中广核牟定县秧田箐、新村光伏发电项目期一片区施工便道、附属设施工程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中使用林地现状图为准;拟使用戌街乡碗厂村民委员会新房子村民小组林地面积2.1467公顷,干海资村民小组林地面积7.523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建设不涉及采伐立木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经调查核实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戌街乡碗厂村民委员会干海资、新房子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用由瀚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戌街乡碗厂村民委员会干海资、新房子村民小组签订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联系电话:0878—6037061、0878—5211009。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