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牟定产业园区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工程建设项目需占用集体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35号)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牟定县大宗固废基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云南牟定产业园区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工程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保障性住房、管委会用房。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我县共和镇清波邑居委会黄连塘村民小组集体林地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云南牟定产业园区保障性住房、人才公寓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中拟使用林地现状图为准;拟使用集体林地面积2.3730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项目建设需采伐活立木蓄积124立方米,主要树种为桉树、黑荆树、栎类。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根据云南鑫勘科技有限公司调查核实确认,该项目拟使用林地属于共和镇清波邑居委会黄连塘村民小组集体所有和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该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用已由牟定县大宗固废基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与共和镇清波邑居委会黄连塘村民小组签订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3月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股反映。
联系电话:0878—6037061、0878—5211009。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