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1段火工品库建设项目需临时占用集体林地,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35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二、拟使用林地项目名称: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1段火工品库建设项目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火工品库
四、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牟定县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彭一村小组的集体林地范围内。
五、拟使用林地的范围及面积:该项目拟使用林地的范围以《滇中引水二期配套工程楚雄1段火工品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中使用林地现状图为准;拟使用集体林地面积合计0.0360公顷。
六、拟使用林地上林木情况:该项目建设拟使用林地位宜林地,不涉及林木采伐。
七、拟使用林地的权属:经调查核实确认,拟使用林地属于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彭一村小组集体林地合计0.0360公顷所有和管理使用。
八、拟使用林地补偿情况:本项目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用已由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凤屯镇河节冲村委会彭一村小组签订了林地林木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协议。
以上内容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源林政股反映。联系电话:0878—6037061、0878—5211009。
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