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对我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林长制在全县有序推行并取得实效,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牟定县林长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李明峰 县委书记
李永军 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朱成玉 县委副书记
副 组 长:杨家寿 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
王 炜 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刘 坤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王 华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亚萍 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代琼芬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光彪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郑本聪 县委政策研究室主任
邓示啟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
张春喜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何光辉 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何光明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
彭兴良 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局长
丁开益 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易连栋 县司法局局长
艾元福 县财政局局长
王玉员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晓宏 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局长
代银宝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董 兵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徐承文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诚 县水务局局长
杨成芳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徐继海 县应急局局长
梁国生 县审计局局长
王 彦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代 金 县林草局局长
普向飞 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赵志东 县气象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林草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林草局局长代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丁开益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刘晓芳同志、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副局长金秀琼同志、县林草局副局长周华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全面推行林长制的组织领导,推行林长制管理机构建设,审核林长制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林长制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重大争议,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密切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办公室:负责协调保障担任县级林长、县级督察的县委领导开展工作和督促指导林长制考评工作。
2.县委组织部:负责做好林长制工作履职考评结果运用。
3.县委宣传部:负责督促指导林长制有关宣传教育和社会舆论引导等工作。
4.县委政法委:负责督促指导依法治林治草工作。
5.县委改革办:负责督促指导林长制改革任务落实。
6.县委编办:负责林长制推行中涉及的有关机构编制工作。
7.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县级林长制督察工作(与县政协办公室分工协作)。
8.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保障担任县级林长的县人民政府领导开展工作。
9.县政协办公室:负责协调组织开展县级林长制督察工作(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分工协作)。
10.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协调森林草原保护发展重点项目、资金等工作。
11.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负责统筹推动林草产业二产发展等工作;负责指导支持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科技攻关等工作。
12.县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森林警察大队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13.县司法局:负责协调指导林业草原地方立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
14.县财政局:负责统筹解决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所需经费等工作。
15.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审核工作,负责实施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协调推进退耕还林还草还果。
16.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负责统筹生物多样性保护,督促指导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突出问题整改等工作。
17.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督促指导开展城市绿化等工作。
18.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指导开展公路等交通沿线绿化,加强林区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19.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配合做好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有害生物防治及林草产业发展等工作。
20.县水务局:负责统筹开展河流、湖泊、水库等管理范围内造林绿化工作,加强林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21.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指导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工作。
22.县应急局:负责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等工作。
23.县审计局:负责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重大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使用审计等工作。
24.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林业草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等工作。
25.县林草局: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规划,强化森林草原资源监管和执法,组织实施林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力发展林草生态惠民产业,组织落实森林草原防火、重大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
26.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统筹乡村生态治理、乡村振兴涉及林草资源保护发展等工作。
27.县气象局:负责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的气象服务保障等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副科级领导为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有关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