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财农〔2025〕93号文件《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的通知》,下达我县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25万元,实施面积0.2万亩根据牟定县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资金用途。
根据《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五批)实施方案》的要求,补助用途主要用于农业自然灾害防灾、救灾和恢复农业生产所需的物资材料及服务补助,包括购买种子、农药、肥料、燃油、农膜、植物生长调节剂等物资及必要的技术指导培训费。
二、补助对象。实施改种补种、技术指导等恢复农作物生产的农业农村部门、社会化服务组织、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户等。
三、资金使用计划。
七乡镇因洪涝等自然灾害造成的农作物损失严重或绝收改种补种恢复生产补助。
(一)补助标准:验收改种补种面积,根据乡镇实际试验上报面积和下达的资金额度确定补助标准。
(二)补助方式: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等有关程序,严格核实恢复生产情况,根据验收结果及时补助。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