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王xx未年报案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云市监楚牟处罚〔2024〕103号  | ||||||||
违法事实  | 2024年3月12日,我局在进行2023年年度报告过程中,发现经营户王xx涉嫌未按照规定报送2020、2021年年度报告,分别于2020年12月31日、2021年7月14日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
处罚内容  |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1.罚款300元。  | ||||||||
罚款金额(元)  | 300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  |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4月7日  | ||||||||
公示截日期  | 
  | ||||||||
数据来源单位  |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