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行政处罚案件名称 | 牟定县21837综合经营部未年报案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云市监楚牟处罚〔2024〕88号 | ||||||||
违法事实 | 2024年3月5日,本局执法人员在开展2023年度市场主体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时,发现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未按照规定报送2020年、2022年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的规定。 |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
处罚内容 | 本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处罚: 1.罚款300元。 | ||||||||
罚款金额(元) | 300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物的金额(元) |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3月15日 | ||||||||
公示截日期 | 2024年月 日 | ||||||||
数据来源单位 |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