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1期) | |||||||||||||||
食品抽检基本情况 | 原因排查 | 行政相对人信息 | 启动核查处置情况 | 监管部门采取控制措施情况 | 企业采取措施 | 企业整改情况 | 行政处罚情况 | 备注 | |||||||
食品名称/规格 | 抽样单编号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被抽样单位及所在地 |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
高粱酒 | DBJ25532328730301051ZX | 2025/8/28 | 糖精钠(以糖精计)(标准指标:不得使用、实测值:0.0448) | 名称:元谋县元马虎乡土特产经营部,地址:元谋县元马镇龙川街220号 | 名称:牟定县老裕食品经营部,地址:牟定县安乐乡力石村民委员会大力石村174号 | 抽检监测(市级专项) 2025年云南楚雄州散装白酒食品安全专项抽检计划 | 问题原因:当事人对食品安全知识学习不够,企业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加之生产检验人员没有全面履职,导致该批次产品不合格 | 名称:牟定县老裕食品经营部,地址:牟定县安乐乡力石村民委员会大力石村174号 | 任务领取时间:2025-11-19 启动时间: 2025-11-25 | 责令整改 | 食品召回公告 | 不合格食品原因排查,整改落实,送检合格, | 立案时间: 2025-12-5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6-1-23 结案时间: 2026-1-23 处置单位: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牟处罚【2026】11号,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三)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行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500元,2、罚款1000元,罚没款合计1500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 生产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