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25年春节期间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有效防范火灾、人身伤害及环境污染事故,切实保障国家、集体和个人财产安全,根据《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行为。禁止在公园、广场等区域烧香纸、燃放或销售烟花爆竹;禁止随意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禁止进入绿化区域和水体玩耍、嬉水、垂钓;禁止攀爬、践踏绿化苗木及市政设施;禁止随意丢弃垃圾,破坏环境卫生;禁止向窨井、雨水箅子等市政设施投放烟花爆竹或其他危险物品。
二、管理要求。公安、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及共和镇等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设置警示标识,进行安全提示,并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法律责任。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牟定县人民政府呼吁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携手共创安全、文明、环保、欢乐、和谐的节日环境。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祥和、喜庆的春节氛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13日。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