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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骗取套取社会保险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5年09月29日   作者: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源: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骗取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征集线索范围

主要受理涉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一)参保单位、个人或中介机构存在以下行为:

1.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或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2.提供虚假证明,协助他人或自己骗取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或提前退休的;

3.冒用他人身份或社保卡(凭证),冒领、多领社会保险待遇的;

4.参保人员死亡、服刑或失踪后,其家属或他人继续冒领养老金、工伤抚恤金的;

5.隐瞒事实真相,重复领取或违规叠加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

6.其他通过虚构、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存在以下行为:

1.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的;

2.违规审核、审批社会保险申报材料,违规办理参保缴费、关系转移、待遇核定、待遇资格认证、提前退休,违规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违规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

3.伪造或篡改缴费记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个人权益记录等社会保险数据的;

4.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三)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服务机构存在以下行为:

1.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病历、处方、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等资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2.伪造工伤职工签名和确认书或协助配合工伤职工以伪造辅助器具配置材料、虚报项目、虚构服务辅助器具配置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3.其他欺诈骗取、套取或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

三、征集线索方式

我们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以下途径提供问题线索。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1. 举报电话:0878-5216006(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基金监督股);0878-5216977(牟定县社会保险中心稽核股)

2. 举报邮箱:1210466679@qq.com

3. 来信来访地址: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牟定县共和镇万寿路162号)邮编:675500

四、举报须知

(一)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举报时请尽可能提供详细情况,包括被举报对象的基本信息、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事实、时间、地点、相关证据材料等,以便于调查核实。

(三)对于有效的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的,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云南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暂行)》相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300元至5000元的资金奖励。

社会保险基金是人民群众的“养老钱”、“保命钱”,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线!

特此公告。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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