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1月2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共和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联系电话:0878-5221497。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 1 | 胡正和 | 宅基地使用权 | 牟定县共和镇华星村委会胡山村18号 | 532323101214JC00012F00010001 532323101214JC00012F00020001 532323101214JC00012F00030001 532323101214JC00012F00040001 | 土地:398.83㎡ 房屋;280.3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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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刘德银
牟定县共和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