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元梅代表:
您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和平村委会大龙潭至米村村委会河外村通村公路恢复的建议》交由县水务局办理,2026年6月8日县水务局与您进行了面商,现就建议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和平村委会大龙潭至米村村委会河外村通村公路恢复问题,县水务局高度重视,牵头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措施。现因滇中引水工程尚未全面完工,部分施工道路还需继续使用,县水务局将在施工期间将继续协调督促业主、施工单位全力采取临时保通措施。同时已组织江坡镇政府及施工单位对道路现场进行调查,针对现场调查情况提出了修复方案,修复方案已交由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楚雄分局进行审查,待工程整体完工后,由施工单位按照审查意见开展修复工作,并对部分施工新建临时进场道路进行复垦。今年在省人代会上,县政府李县长专门提出了关于协调解决牟定县滇中引水项目遗留问题的建议,后续县委领导将带队再次到省级相关单位汇报对接,争取我县境内滇中引水工程施工遗留问题尽快得到合理解决。近期县水务局也在和省、州对接协调关于乡村部分临时道路不恢复、继续保留供当地村组使用的可行性,按照尊重民意、因地制宜的原则,由村委会、乡镇逐级提出保留意见,县水务局将协调相关审批部门,推动符合条件的临时道路依法依规予以保留,切实将施工便道转化为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的永久性便民道路,最大限度为沿线群众出行和农事活动提供便利。
感谢您对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及牟定水利事业的关心与支持,后续县水务局将持续协调督促相关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