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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水务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JY53232300018050013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431905784X/2026-00011 公开范围:公开 发文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主题词: 文  号: 著录日期:

王加新、者家福、李海伟、杨美芹、杨佩、王炳菊、王晓梅、张元梅、罗金龙、朱有斌代表:

你们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兑付龙川河三期河道治理征地款”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牟定县牟定河燃灯寺至江坡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由楚雄州水务局于2019年4月批复,项目名称为《牟定县牟定河燃灯寺至江坡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治理主干流河道全长9 km,批复概算投资2670.13万元,要求县财政配套征地补偿费用977.39万元,合计总投资3647.52万元。工程资金到位2376万元,其中:中央到位资金1926万元;州级到位资金30万元;县级到位资金420万元。建设合同工期12个月,工程于2019年10月2日开工,并于2020年10月16日全面建设完工。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要求,建设单位于2020年11月27日组织了法人验收(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工程。工程实际完成投资2983.14万元,比批复总投资节约资金664.38万元,因省、州、县工程配套资金不到位,实际缺口征地补偿款4277375.06万元,其中:应付未付江坡村委会永久征地补偿款1161458.8万元是实。

工程结束交付江坡镇管理以来,县水务局多次向县人民政府申请拨付征地资金,但由于县财政困难一直未解决。下一步,我们将把解决征地补偿款拖欠问题作为未来一段时间工作重点,全力抓好落实。一是加大向上汇报对接力度,全力筹措资金,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加大资金统筹力度,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征地补偿款,尽快兑现到位。二是做实群众工作,主动上门沟通,耐心做好政策解读和情绪疏导,及时回应群众诉求,积极化解矛盾。同时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协助做好政策宣传、思想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向群众客观说明当前财政困难与项目推进实际情况,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我们将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举措,加快资金筹措,尽早足额兑现补偿款项,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请你们继续做好群众工作,稳控好信访对象。

感谢你们对我县水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