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政民互动 >> 意见征集 >> 正文

牟定县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日期:2022年05月17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点击:[]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从4月中旬起到10月中旬,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为依法严惩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着力整治规范以“养老”为名的涉诈问题隐患,坚决铲除养老诈骗违法犯罪滋生土壤,确保我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工作取得实效,现向社会公布举报方式。

一、线索举报范围

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制售伪劣商品,以及生产、销售、提供假药、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1、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

2、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

3、商品住房销售中心以“养老”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等涉诈问题;

4、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

5、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

6、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医资质相关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7、涉老年人“食品”“保健品”等领域涉诈问题和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8、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传销等涉诈问题。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一)举报受理内容为涉及养老诈骗方面的线索。

(二)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以便调查核实。

(三)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惩、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犯罪嫌疑人,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提供线索经查属实的,公安机关将视情形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三、线索举报方式

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37

牟定县举报电话:县公安局 110

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0878-5215778

共和派出所 0878-5216110

新桥派出所 0878-5311110

江坡派出所 0878-5351110

凤屯派出所 0878-5371110

安乐派出所 0878-5321110

戌街派出所 0878-5331110

蟠猫派出所 0878-5391110

信箱举报:牟定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邮 编:675500

牟定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征求《牟定至元谋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牟定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牟定县投资促进局关于对《牟定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试行)》征求意见的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