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云发〔2022〕28号),《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楚发〔2022〕24号)精神,《中共牟定县委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予以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请广大市民提出修改意见,征询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4个工作日,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示后,以电话、书面邮件或现场递交等方式提交意见。
公示时限:2023年1月18日—2023年1月31日
联系单位: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联系电话:0878-521541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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