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11月30日在牟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上
牟定县审计局局长 梁国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报告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县审计局共组织实施并完成了审计项目44个,查出问题149个,现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率达100 %。
(二)上年度未整改完毕2个问题的整改情况。2019年11月,县审计局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报告时,累计有2个审计查出问题正在整改,现已整改完毕。即:安乐乡人民政府已督促绿源林果种植合作社先后2次向村民支付了拖欠的土地流转租金37万元;剩余资金现已重新签订了地租支付计划和相关协议,按照约定完成整改。左脚舞文体中心(体育中心)建设项目多支付工程款剩余部分16万元尚未追回的问题,已在另一个建设项目中全额收回。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
(一)2019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审计整改情况。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决算草案编制方面:县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3288.64万元足额缴入了国库;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暂存款已查明原因并调整了账务;预算执行方面:县财政局通过使用财政部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规范项目库和严格预算资金管理、落实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调整账务2340.24万元。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61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发现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实拨账户、“三公”经费不降反增、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等17个方面的问题。有关单位通过清理、追回上缴财政资金75.19万元、调整账务124.18万元等方式,17个问题已全部整改,整改金额358.38万元。
3.民生专项资金审计整改情况。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及捐赠款物、江坡龙排村委会旧闸“9.30”水毁修复工程等4个项目专项审计发现未严格执行建设程序、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结余资金未缴财政、多结算工程价款等13个方面的问题,现已全部整改。相关单位通过完善制度、加强工程监管、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上缴财政资金180.98万元;移送县纪委监委的江坡镇龙排村委会旧闸“9.30”水毁修复31个工程项目专项审计查出的3个问题,现已追缴了资金,县纪委作出了降级处分1人,记过处分2人,诫勉问责3人,书面检查4人的处理通报。
4.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整改情况。20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出的31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18个建设项目核减多结算的工程造价969.10万元、4个建设项目多支付工程款241.73万元已向施工方追回;7个建设项目上缴财政结余资金1205.76万元;2个建设项目超计划投资136.44万元已补办追加投资计划手续;1个建设项目公用经费支出挤占项目建设资金1.89万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并上缴财政。
5.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6名县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发现未按规定收取和上缴预算收入、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违规报销差旅费、应列未列固定资产和超标准及超范围支出、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处理、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等17个方面48个问题,有关单位通过清理、追回上缴财政资金267.38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0.84万元,调整账务409.15万元等方式,48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移送相关部门处理事项3项116.82万元,相关单位受到了行政处罚、相关责任人接受了提醒谈话。
6.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整改情况。蟠猫乡政府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查出4个问题,现已全部整改,并制定完善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预案和工作台账。
7.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情况。新桥、安乐、江坡、蟠猫、戌街5个卫生院2017年1月至2019年10月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25个,现已全部整改。5个卫生院违规发放工作考核奖和职位津贴214.75万元、3个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补贴6.63万元的问题,移送县纪委后已清退违规资金;2个卫生院已收回违规发放资金上缴财政22.05万元;2个卫生院上缴了非税收入16.65万元;1个卫生院在建工程长期挂账122.89万元已调账转入固定资产;2个卫生院已补记固定资产67.18万元;5个卫生院采纳了审计意见,规范了公务接待管理。
8.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整改情况。涉企收费管理和减税降费等政策落实、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四个方面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发现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2个单位已停止收取违规收取费用,并上缴财政11.40万元;2个单位已清退多收费用128.24万元。县财政局隐性债务数据和资料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财政局已及时与县投资促进局、县住建局沟通协调,补齐了债务项目相关资料。
三、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的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推动整改。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县委审计委员会2次听取审计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县人民政府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重要审计事项作出批示,均聚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跟踪问效,督促整改。县审计局严格执行《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办法》,细化分解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编制整改责任清单,分发至相关单位,要求对标对表全面落实整改;同时强化跟踪督查和工作指导,及时督促整改推进不力、整改不实等问题,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督促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全力促进整改。
(三)明确责任,切实整改。全县各有关单位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和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各被审计单位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根源,对标整改要求,按项逐条整改,公告整改结果,同时结合自身职责权限,健全完善机制制度,推动问题从源头整改,切实解决屡审屡犯顽症。
(四)结果公告,公开促改。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推动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促进被审计单位正视问题并整改问题,提高审计整改成效。
四、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责任。各单位应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承担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主体责任。因各种原因尚未彻底整改到位的问题,需明确时限、压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坚持“双整改”要求,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应深入查找管理漏洞、建章立制,着力解决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根治屡审屡犯顽症。同时,抓住整改契机,加大本单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改革创新力度,以改革促规范、促整改、促发展。
(三)进一步增强审计整改合力。统筹监督资源,加大部门联动,运用审计机关与纪委监委、巡视巡查、财政部门等单位的协作联动机制,整合相关督查活动,形成整改合力,加大多部门、多层次的联合督查和研究力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牟定县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
牟定县2019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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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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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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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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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0月31日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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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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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县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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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税收入未及时足额缴入国库3288.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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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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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2020年1月已将该资金划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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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及时清理粮食风险基金专户暂存款45.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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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已查明原因并适时调整了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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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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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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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严格执行项目库管理,县级专项资金项目未纳入项目库管理20213.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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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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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县财政局采用财政部核心业务一体化系统后,项目库管理已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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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拨列支财政资金26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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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将严格按照预算范围列支资金,做到先预算再列支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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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实拨财政资金28944.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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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落实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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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列往来款误列偿债准备金支出2340.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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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已补齐借款合同,并进行了调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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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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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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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会会员未按规定缴纳会费2.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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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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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工会会员补收2019年度个人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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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用经费支出挤占工会经费0.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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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要求实行全系统财务统管,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规定,不挤占挪用工会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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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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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专项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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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实拨账户14.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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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乡政府和县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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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了管理,严格按照进度支付资金,有效杜绝将零余额账户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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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三公”经费不降反增7.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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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残联等9个县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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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个县级单位今后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要求,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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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52.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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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应急管理局和县交通运输局等17个县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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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个县级单位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不超预算支出“三公经费”和无预算列支各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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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35.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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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县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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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个县级单位已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相关问题进行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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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全面列支“三公”经费25.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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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政府、县应急管理局等7个县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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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个县级单位已严格按相关规定核算“三公”经费,严禁以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等费用名义列支“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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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超预算列支会议费及培训费9.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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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搬迁安置办和县民族宗教局等4个县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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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县级单位已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支出会议费、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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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未全面列支会议费及培训费1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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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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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县级一级预算单位已严格按《会计法》进行会计核算,严禁以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名义隐匿列支会议费及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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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违规发放津补贴0.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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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街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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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清退收回违规发放的资金并上缴省级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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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违规领取农村低保0.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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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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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追回违规发放的农村低保资金并上缴省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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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4.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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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6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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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县级单位已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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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应缴未缴项目结转结余资金59.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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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残联、县扶贫办等6个县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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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县级单位已将应缴未缴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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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应列未列固定资产17.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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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等5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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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县级单位已将应列未列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增加“固定资产”,达到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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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应列未列在建工程1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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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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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已调整账务,增加“在建工程”科目,保证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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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政府会计制度推进落实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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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县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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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将严格按政府会计制度进行账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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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未按会计准则及时核算并装订会计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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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县级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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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个县级单位将严格按照《政府会计会计准则》要求严格进行账务核算和及时装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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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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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至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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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分级负责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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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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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政府责任人、部门责任人和项目责任人,强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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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水质检测中心运行和检测费用未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被挤占1.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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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建立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水质检测经费,责成县水务局收回被挤占项目建设资金1.89万元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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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分工程建后管护机制不健全,部分工程未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牟定县水质检测中心未定期开展水质巡检工作,部分水质检测结果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安乐乡集镇供水工程直苴水厂未制定应急预案、未建立水质化验室和水质自动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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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指导和督促受益村组制定具体的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和水费收缴制度,落实管护人员、管护措施,进一步划定水源保护区,加强水质巡检工作,健全完善安乐乡直苴水厂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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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部分工程未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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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的监管,确保建设程序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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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6-2018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水质达标目标任务未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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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采取措施提升水质并加强检测,保证水质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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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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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脱贫攻坚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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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银行牟定县支农行重复贷款小额信贷资金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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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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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9年9月27日由农行收回15万元,信用社收回15万元,小额信贷转商业贷5万元,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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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和蟠猫乡、新桥镇、凤屯镇政府项目实施结束,结余资金未缴财政180.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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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县水务局;蟠猫、新桥和凤屯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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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19年11月28日,结余资金已全部上缴县财政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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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额信贷实际用款企业(蔬语现代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盛耘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信贷资金使用情况不明晰,绿兴种养殖等3家专业合作社,戌街、安乐乡力新种养殖等14家专业合作社超范围选择租赁、承包公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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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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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0年1月10日已提前收回企业承包合作社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1 242万元,剩余资金由承贷银行与承包企业对接并制定出还款计划,到期必须保证足额归还所有承包的扶贫小额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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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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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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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红十字会;县光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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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制定《办法》,确保财政应急补助资金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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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社会捐赠资金使用不及时,捐赠资金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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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物资设备采购,增强应急物资储备,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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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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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镇龙排村委会旧闸“9.30”水毁修复工程等31个工程项目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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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结算工程价款59.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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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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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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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分工程未严格履行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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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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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分工程质量管理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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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纪委监委依纪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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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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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供排水(一期)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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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结算工程造价32.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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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信商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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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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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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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新桥片区庄三路网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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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结算工程造价9.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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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信商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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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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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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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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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结算工程造价98.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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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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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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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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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安乐乡管网延伸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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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结算工程造价39.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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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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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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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资金结余322.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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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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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挤占项目建设资金1.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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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回被挤占项目建设资金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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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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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共和镇清河村委会以工代赈片区综合开发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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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结算工程造价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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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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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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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资金结余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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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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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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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垃圾中转站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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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结算工程造价24.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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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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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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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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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一、二期防渗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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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结算工程造价104.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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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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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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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支付工程款23.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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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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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回多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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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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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屯等3个镇河节冲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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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结算工程造价18.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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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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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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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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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街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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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结算工程造价7.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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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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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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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超计划投资35.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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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补办项目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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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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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镇等城乡建设用地、戌街乡工矿废弃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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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结余4.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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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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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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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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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综合楼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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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结算工程造价32.5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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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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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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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超计划投资10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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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补办追加投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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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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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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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结算工程造价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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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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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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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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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拘留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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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结算工程造价7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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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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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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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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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龙川河河道治理二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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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结算工程造价230.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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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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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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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支付工程款0.5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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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回多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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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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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实验学校场地平整项目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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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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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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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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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结算工程造价209.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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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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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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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多支付工程款209.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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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回多支付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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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资金结余209.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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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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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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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渝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治理工程(二期)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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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结算工程造价50.6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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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生态环境局
牟定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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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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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资金结余646.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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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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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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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一中标准化田径场及体育场地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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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结算工程造价造成多付工程款8.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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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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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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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资金结余8.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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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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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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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共和镇天台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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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多结算工程造价0.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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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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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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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资金结余12.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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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项目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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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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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幼儿园食堂、综合楼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附属设施竣工决算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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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结算工程造价12.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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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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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扣除多结算工程价款并进行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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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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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茅阳初级中学校长伍海昌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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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规报销差旅费1.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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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阳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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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上缴省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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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规超标准收取学生寄宿制及营养餐补卡费用2.4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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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违规超标准收取的资金上缴省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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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规扩大开支范围,超预算发放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费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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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回违规发放的顶岗实习指导教师指导费上缴省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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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代收校服款收支未纳入财务统一核算57.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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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代管款项结余资金纳入财务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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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未按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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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按工会法及其相关规定收取工会会员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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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务接待不规范30.5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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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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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向不符合补助对象学生发放营养餐补助7人次0.34万元、发放寄宿制补助1265人次115.87万元,超标准发放寄宿制补助6人次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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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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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8.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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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存量资金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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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寄宿制食堂支出挤占营养餐专项资金22.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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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调整账务,归还原资金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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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会计处理错误,食堂收益少计2.6万元,学生充卡生活费多计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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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调整账务,保证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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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少计固定资产0.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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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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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多计在建工程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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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调整账务,保证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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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学校食堂收回自办经营后,未按照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的要求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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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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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学校食堂物品采购界限不清,教师会议伙食支出挤占寄宿制食堂支出,寄宿制食堂支出挤占学生营养餐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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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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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未建立健全有效的学校食堂存货购、耗、存账务核算体系及立定期盘点制度,食堂结存情况无法真实全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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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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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食堂一卡通信息系统核对不及时,导致学生寄宿制代管款项账面余额大于信息系统余额2.51万元,寄宿制补助账面消费金额小于信息系统金额2.7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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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查明原因,调整账务,保证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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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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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茅阳第一小学校长杨家贵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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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2.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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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阳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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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存量资金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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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122.5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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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及时核减已无实物存在的固定资产120.84万元,补记未入账固定资产1.74万元,达到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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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不规范2.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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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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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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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光仕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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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违规发放工作考核奖和职位津贴9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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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妇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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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回违规发放的奖金和职位津贴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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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134.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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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存量资金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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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规报销差旅费0.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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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回个人违规报销的差旅费上缴省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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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违规扩大支出1.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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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回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互助金0.84万元归还原资金渠道,收回违规发放的春节值班费0.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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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非税收入未缴财政2.0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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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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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2015年8月至2018年11月无公函接待26.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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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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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少计固定资产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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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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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部分中药价格未执行中药饮片定价差别化购销差率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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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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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药品集中采购程序和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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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严格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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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西药存货账实不符149.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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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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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往来款长期挂账29.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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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查明原因并据实报批核销,调整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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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会计账务核算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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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进行调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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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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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疾控中心原主任汪梅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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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用经费支出挤占专项资金48.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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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疾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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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挤占专项资金调账归还原资金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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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少列支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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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调整有关账目,达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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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购进疫苗、试剂多加进销差价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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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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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18.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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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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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少计固定资产7.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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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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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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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李华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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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截留坐支非税收入15.1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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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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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截留坐支的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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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税收入未严格执行收缴分离,大量收取现金,公款私存、公款私款混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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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红十字会已自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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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30”社会捐赠资金上缴财政不及时3.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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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执行救灾资金管理规定,加强救灾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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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社会捐赠扶贫资金使用效益跟踪不到位,共和镇、安乐乡长期滞留社会捐赠扶贫资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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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红十字会已督促共和镇政府、安乐乡政府按捐赠资金用途完成支出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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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计账务核算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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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进行调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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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务接待不规范2.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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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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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猫乡人民政府乡长李光彪同志经济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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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12.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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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猫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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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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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办公设备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5.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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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补办政府采购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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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改变资金用途10.4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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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今后严格资金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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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应缴未缴财政存量资金6.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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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存量资金6.39万元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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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应付款科目中长期挂账绿化捐款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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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绿化捐款结余资金0.4万元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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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少计固定资产2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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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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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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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猫乡政府乡长李光彪同志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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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矿产资源管理:高质量耕地未划入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与省级公益林重叠,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不规范,未开展农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审批管理不规范,陡嘴村民小组文化活动室及活动场违法占用耕地1.7亩耕地违法图斑未整改,金康矿业公司采矿许可证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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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猫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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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猫乡已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相关资料及时调整基本农田保护区;按规定开展农村住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工作,严格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审批;蟠猫乡已督促陡嘴村民小组补办用地手续,督促金康公司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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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贯彻落实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不到位,未建立石漠化治理保障机制,牟定县金康矿业公司未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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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猫乡已制定和完善加强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建立石漠化治理保障机制,督促牟定县金康矿业公司依法编报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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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问题:对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制、街长制、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责任制管理落实不到位,蟠猫乡集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推进缓慢,牟定县天佑洗砂工程公司未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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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猫已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集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实施进度,督促天佑洗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及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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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林木采伐批复等林业资源管理工作资料缺失、未建立林木采伐登记台账,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工作机制不健全,未制定畜禽禁养区养殖关停、搬迁和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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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猫乡已按规定规范林业和草原资源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相关领导工作机制,建立林木采伐登记台账,制定畜禽禁养区养殖关停、搬迁和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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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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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中心卫生院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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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卫生健康局违规下达考核奖励经费73.33万元,安乐中心卫生院违规发放考核奖励60.70万元,下达奖励资金结余12.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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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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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纪委依纪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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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规发放津补贴5.5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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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纪委依纪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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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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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非税收入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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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发票列支费用2.9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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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补齐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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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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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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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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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镇卫生院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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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卫健局下达工作数量质量考核奖金45.11万元,江坡镇卫生院违规发放36.6万元,结余资金8.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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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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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纪委依纪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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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少计固定资产2.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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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少记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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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5.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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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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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建工程长期挂账122.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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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做账务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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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库存药品账实不符未作处理36.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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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查明原因并妥善处理确保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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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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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猫乡卫生院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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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卫健局违规下达工作数量质量考核奖励资金15.82万元,蟠猫乡卫生院违规发放工作数量质量考核奖金14.65万元,结余考核奖励资金1.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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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猫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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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纪委依纪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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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规发放补贴和报销由个人承担费用0.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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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个人收回多报销的费用并上缴省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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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少计固定资产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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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少计的固定资产补记入账,达到账实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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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4.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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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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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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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中心卫生院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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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卫健局违规下达工作数量质量考核奖励资金49.95万元,新桥卫生院违规发放数量质量考核奖励资金42.63万元,结余考核奖励资金7.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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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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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纪委依纪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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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回违规发放的资金未上缴财政11.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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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纪委依纪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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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规报销差旅费0.0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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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向个人收回多报销的费用并上缴省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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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挤占公用经费0.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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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调账将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0.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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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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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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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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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街乡卫生院财政财务收支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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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卫健局违规下达工作数量质量奖励资金30.54万元,戌街乡卫生院违规发放工作数量质量考核奖励21.26万元,考核奖励资金结余9.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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戌街乡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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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纪委依纪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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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违规发放补助0.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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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纪委依纪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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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回违规发放的资金未上缴财政10.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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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移送县纪委依纪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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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税收入未缴财政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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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将非税收入0.4万元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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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账务处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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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进行调账处理,规范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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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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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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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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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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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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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企收费管理及降费措施落实跟踪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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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林草局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育林基金2.8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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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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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期间县林草局已将所收资金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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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委组织部收取已明令取消的干部在线学习培训费8.5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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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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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期间县委组织部已将所收资金上缴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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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县住建局多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53.86万元、多收城市占道费0.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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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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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已清退有关违规收取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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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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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落实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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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数据及资料管理不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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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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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已按规定规范隐性债务数据及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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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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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专项审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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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收取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73.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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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社局;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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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审计单体已及时退还多收取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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