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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索引号:mdx-04_08/2021-1207013 公文目录:审计信息 发文日期:2021年03月17日 主题词: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文  号: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17日

牟定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2021年第14

(总第653)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定,县人民政府委托,牟定县审计局自2020825日至1218日对牟定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0163月至20205月的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牟定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截至202011月的资金使用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项目总体情况

定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分三期实施。项目计划征收2 206居民已签约2 123户,未签约12户;国有、企事业单位产权已签约66户,未签约5户。共兑付115 436.26万元,其中居民2 12188 153.61万元;国有、企事业单位产权6527 282.65万元。居民房屋拆除2 051247 866.47国有、企事业单位产权房屋完全拆除5145 038.42㎡;部分拆除815 808.63㎡;未拆除7户。未签约5户国有、企事业单位产权户中,完全拆除2421.69㎡;部分拆除1403.86㎡。

(二)项目资金运行情况

牟定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整体资金运行情况是实施该项目在本次审计期间内运行资金形成的资产、费用、债权、债务使用的各类资金总额为162 016.66万元,不包含短期调节的资金流。

财政资金拨入42 094.30万元,融资贷款118 190万元,借款1 732.36万元,偿还本金13 750万元,贷款利息支付17 879.30万元,融资贷款余额104 440万元,资金结存4 322.32万元

(三)牟定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财务收支情况

资金收入137 814.02万元财政拨款27 364.50,融资贷款 1 10 274.91利息收入1 74.61资金支出133 991.14万元(待摊投资支出124 672.60万元,拨出其他资金9 318.54万元),资金结存3 822.8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牟定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基本能执行相关棚改政策,但审计也发现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0.71万元。

(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程序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0.71万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按规定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程序不规范的问题,责成牟定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在今后工作中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下拨共和镇棚户区改造社区财政所代管账户改造经费5.80万元作直接冲转财政拨款处理的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牟定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及时完备报账手续,并调整相关账务。建议牟定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严格执行财务审核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按照规定报销公务接待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在收到审计报告后,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0.71万元和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已进行了整改。并采纳了审计建议,对已下拨共和镇棚户区改造社区财政所代管账户改造经费5.80万元作了调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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