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地发放到种地农民手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云财规〔2022〕14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种药〔2025〕9号)、《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解读宣传的通知》、《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4〕168号),结合《牟定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牟农发〔2025〕10号)要求,以及2022—2024年度审计反馈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根据7乡镇审定上报的补贴面积申报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资金来源。《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4〕168号)下达牟定县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185万元。
(二)补贴对象。原则上以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为补贴对象。确权到户但承包经营权发生流转的,由双方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协议中明确补贴对象,未明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补贴依据。原则上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的耕地面积作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核减不得享受补贴政策的7种情形(详见牟农发〔2025〕10号列明的7种情形)。
1.已完成确权颁证到户的:原则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确认的耕地面积作为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核减不得享受补贴政策的“7种情形”后申报补贴。
2.确权颁证到集体而没有确权颁证到户的:要按照“四议两公开”等村组议事决策程序进行群策群议,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定后申报补贴。但必须根据实际情况核减不得享受补贴政策的“7种情形”,且户申报补贴面积总和不能超过确权颁证到集体的面积。
3.未开展确权颁证的(即未确权到集体也未确权到农户):如整户未完成确权颁证的,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地为依据并核减不得享受补贴政策的“7种情形”,按照“四议两公开”等村组议事决策程序进行群策群议,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定后申报补贴。
(四)补贴标准。县级统一补贴标准,由县级根据州级下达的资金规模(含县级上年度结转资金)和审定的补贴面积确定,严禁乡(镇)和村组另行制定补贴标准。《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4〕168号)下达牟定县2025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2185万元,乡镇审核上报核定面积250113.98亩(共和镇54054.81亩、江坡镇42507.72亩、新桥镇52425.8亩、凤屯镇33081.98亩、安乐乡34973.66亩、戌街乡18313.59亩、蟠猫乡14758.84亩),补贴标准为每亩87.36元。
二、工作流程
包括补贴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和结果反馈三个方面:
(一)补贴结果公示。由乡、镇、村利用政务村务公开场所、互联网信息平台等进行公示(包括补贴项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期间出现异议,乡镇人民政府应会同县农业农村部门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补贴资金,并向补贴对象免费发送补贴资金发放短信通知。
(二)补贴资金发放(6月20日前)。乡镇村、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补贴资金公示、关联基础信息核实、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乡镇须于2025年6月15日前完成补贴信息录入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须于2025年6月20日前完成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三)发放结果反馈。涉及补贴发放的县级金融机构及时将补贴发放结果以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补贴对象。对因补贴对象基础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补贴发放失败的,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会同乡(镇)和涉及资金发放的金融机构及时核实更正信息,直至补贴发放成功。县级及时将补贴发放情况分别报州农业农村局和州财政局。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补贴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强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政策解读,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干部,准确把握此项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要深入村组,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张榜公示、发放明白纸等渠道,重点明确补贴政策与耕地地力保护责任相挂钩的任务要求,有效调动农民群众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贯彻落实好党中央的强农惠农政策。
(二)强化补贴面积审核。各乡镇要加大对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各环节的核实,对村组上报的补贴对象、补贴面积、补贴资金、补贴审核程序规范性定等要严格核实,严禁出现“超承包确权面积发放补贴、非耕地发放补贴、有林权证或退耕还林地发放补贴、同户一人多次兑付补贴、同一承包方兑付多名家庭成员、村组干部超范围领取补贴、兑付无确权人员信息补贴、撂荒地发放补贴、向被占用耕地发放补贴”等系列违规违纪问题。
(三)强化补贴政策监管。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要加强对补贴各环节的审核把关,一旦发现有私自保管代管、扣留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以村集体名义违规领取补贴、虚报冒领骗取补贴,向财政供养人员发放补贴等行为,及时报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县级监督热线:0878—6012528。
请各乡镇于2025年6月12日前将“牟定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明细表”(附件)农户签字后村委会公章后报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王玲(13769253959)。
附件:牟定县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信息明细表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牟定县财政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