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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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楚雄XX兽药经贸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牟农(兽药)罚〔2025〕2号 |
违法事实 |
经营劣兽药 |
处罚内容 |
一、没收经营劣兽药违法所得1060.00元; 二、处经营的劣兽药货值金额1060.00元两倍罚款2120.00元。 以上罚没款合计3180.00元(大写:叁仟壹佰捌拾元整)。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1/10 |
处罚依据 |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六条,《云南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云农规〔2023〕2号)第59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0号)第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