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牟定县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精心指导、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在全县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生猪屠宰厂(场)全面依法推行《规范》实施,强化屠宰行业全面管理、质量全过程管控,规范生猪屠宰生产经营行为,淘汰落后产能,提升生猪屠宰行业质量管理水平,促进生猪屠宰行业提档升级,进一步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任务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牟定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实施《规范》情况的首次检查。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实施《规范》的协调推动、帮扶指导、审核上报和日常监管等工作。
(二)综合研判,分类指导。结合本县实际,分类施策、定期调度、加强指导,指导我县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开展自检自查,对通过技术改造能达到要求的,督促指导制定改造方案,改进完善;对不符合《规范》且不愿意改造的,引导其退出屠宰行业。
(三)明确目标,稳步推进。2024年1月1日前已依法取得生猪定点屠宰证书的生猪屠宰厂(场),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达到《规范》要求。
(四)统筹兼顾,保障有力。要统筹做好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规范》实施和生猪产品供应,确保屠宰厂(场)技术改造期间不发生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问题,做到市场供求平衡,满足消费需求。
三、实施步骤
(一)筹备部署阶段(2024年2月)。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生猪屠宰行业现状及市场供给情况,结合我县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计划,明确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坚持分类指导,及时解决难题、化解矛盾,实现改造升级平稳过渡,确保社会稳定。
(二)宣传动员阶段(2024年2月-3月)。采取研讨会、外出学习、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对屠宰企业等主要负责人进行宣传培训,确保对《规范》基本要求、操作规程、质量标准等方面的理解达到统一。我县要全面启动生猪屠宰厂(场)《规范》实施工作,按照工作推进计划表督促屠宰厂(场)按时完成自查整改。
(三)实施检查阶段(2024年3月起)。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实施《规范》情况的首次检查,按照县级初审、市级审核、省级组织现场检查的程序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完成自查整改,提交自查报告后,县级要及时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照要求逐级上报并配合做好后续审核工作。
(四)结果运用阶段。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督促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限期整改,对2026年1月1日仍未达到《规范》要求的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主动开展工作推进情况盘点检视,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部署。要深刻认识《规范》对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促进行业提档升级的重要意义,将《规范》实施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推动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贯彻实施工作协调机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制定《规范》实施方案及工作推进计划表,于2024年2月前报州农业农村厅备案。
(二)全面宣传,准确指导。切实开展行之有效的《规范》宣传培训工作,使辖区内所有生猪屠宰厂(场)了解掌握《规范》内容以及实施要求。要主动与屠宰厂(场)对接,了解企业诉求和实施《规范》的态度及进度安排,准确把握企业思想和发展方向。引导屠宰厂(场)不等不靠、超前谋划、对照《规范》要求,尽快启动。督促生猪屠宰厂(场)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规范》要求全面自查、改进提升,确保《规范》顺利实施。
(三)精准帮扶,有序检查。建立包保帮扶机制,提供政策咨询,帮助优化企业技术改造方案,降低企业改造风险。省农业农村厅建立省级生猪屠宰质量管理专家库,承担省级检查工作,专家库成员执行检查任务,所在单位应予以积极支持。检查组要严格执行检查验收标准,做到科学公正、尺度一致,坚决杜绝出现前紧后松、标准降低的情况,确保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质量。
(四)加强调度,有力推动。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准确掌握企业自查整改和技术改造实施进度,认真研究解决《规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