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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牟农<兽药>罚〔2024〕3号)

索引号:11532323MB19908782-/2024-0801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结果 发文日期:2024年07月19日 主题词: 文  号:牟农(兽药)罚〔2024〕3号 成文日期: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相对人名称

楚雄XX经贸有限责任公司XX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牟农(兽药)罚〔2024〕3号

违法事实

经营劣兽药(超过有效期兽药)。

处罚内容

(一)没收违法经营的劣兽药(超过有效期兽药);

(二)处经营的劣兽药货值金额180.00元两倍罚款360.00元(大写:叁佰陆拾元整)。

处罚机关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4-7-18

处罚依据

《兽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0号)第十一条第(三)款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