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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停止部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件办理和使用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MB19908782-/2022-0905110 公文目录:农产品质量 发文日期:2022年09月05日 主题词:牟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停止部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证件办理和使用的通知 文  号:无文号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05日

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因县级机构改革,涉及我局原承担部分行政许可职能划转,我局不再承担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5月起,我局不再受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的申办受理工作,相关职权职责已移交牟定县行政审批局。请持有2019年5月前办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的经营主体和个人,按照相关程序于2022年11月底前,到牟定县行政审批局重新申请核发。期满不进行申请核发的,原办理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诊疗许可证》自动失效,并视为违法从事动物饲养及相关经营活动。

请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认真做好宣传、告知,并做好核查统计工作。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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