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行政审批局
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牟行审发〔2025〕51号
牟定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向本机关提交的《牟定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延续取水及取水许可变更审批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和第四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于2025年7月4日作出了关于准予牟定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延续取水及取水许可变更的行政许可决定,取水地点:牟定县共和镇余丁村委会龙虎水库输水洞出口龙虎水库导流洞出口,水源类型:地表水,许可期限五年(2025年7月18日至2030年7月17日),年取水量697.2万m3,取水用途:制水供水,现予以公开。
牟定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7日
注: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开方式可以采取网络、公告公示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