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大宗固废基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向本机关提出关于《牟定县新桥镇新桥村委会新桥村清水河大坡水菁村至蟠猫乡碑厅村委会丫口村农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2年 12月27日作出了《牟定县新桥镇新桥村委会新桥村清水河大坡水菁村至蟠猫乡碑厅村委会丫口村农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牟行审发〔2022〕27号),现予以公开。
牟定县行政审批局(签章)
2022年12月30日
注: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开方式可以采取网络、公告公示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