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舍是学校财产的重要部分,是国家的公共财产,是全校师生学习、工作、活动的场所,是办好教育的物质基础。为了规范学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因校舍问题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明确职责
学校成立校舍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并明确目标,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
1.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校舍管理负有主要责任。
2.分管副校长、总务主任、校舍及公物管理员负责落实日常的校舍管理、维修等工作。管理员必须经常、及时、真实地向校长汇报工作。
3.改建、大修等项目必须经学校研究、教体局审批同意,在不得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情况下,方可操作。
二、完善校舍资料
1.校舍资料必须完整,由校舍管理员妥善保管。如有工作变更,必须有完整的交接手续。
2.校舍资料包括学校土地证、房产证、校舍图纸、给排水图、管道照明、大修记录等。
三、维修和保养
1.维修和保养是管好校舍的重要环节。管理员必须安排人员对校舍及时维修,对可能危及师生安全的损坏应迅速作出处理,不留后患。
2.学校安排力量对校舍进行维修,如学校财力所不能及的,及时向局领导汇报,申请大修。
3.值班人员做好校舍的巡查工作,对生活常用设备的维修,如门窗、上下水道、粪池、电路等,当日发现,当日处理。
四、校舍安全管理
1.校舍管理必须突出安全第一的理念,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要坚持对校舍作到“八查八看”,即查墙基看下陷风化,查墙体看倾斜裂缝,查屋架看断裂虫蛀,查围墙看雨淋风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畅通,查校址坐落看滑坡水冲,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师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隐患。强化各级第一责任人目标责任。
2.对发现的玻璃损坏、门窗松动、高悬物件必须经常检查,地面水渍及时擦干;电路必须规范,禁止乱搭;通道要畅通,禁止乱堆杂物;车辆必须停放规定的位置,经常对电路开关、接触件进行检查。
3.学校水电管理员要经常对学校用电进行检查和修缮,在组织各类活动用电时,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4.学校要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校舍安全防范常识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师生防火、防电、防震、防踩踏、防高空坠物、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校舍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现和发生及时作好逐级上报,积极排除隐患,妥善处理事故。
5.对学校的安全责任划分实行上墙警示,重点地段要有警示标语和明显标志。校舍安全领导小组要作好有关校舍安全工作的会议、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一并纳入学校安全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