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培训是每个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完成相应的培训计划和培训任务。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情况将纳入年度考核,同时作为职务聘任、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之一。为加强我校的培训管理,使教师培训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我校的培训管理制度。
一、校本全员培训
全体教师必须按学校规定按时参加寒暑假校本全员培训。学校发展中心提前做好报告厅培训设备的调试和准备,并对校本培训期间教师的出勤情况进行严格考勤。教师校本培训缺旷、迟到、早退的,按教职工会议考勤相关规定处理。
二、教师外出培训
(一)参训教师接到培训通知后,由校长或者分管教学的副校长签批通知文件,校领导同意外出参训后,参训教师到教师发展中心开具出差派遣单,派遣单由教师发展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审批后,将派遣单复印一份交学校发展中心登记备案。
(二)参训教师根据自己的培训日程,本着节约、便捷的原则提前购买车票和机票,刷卡凭条和票据自己保管好,以备报销差旅费。
(三)参训教师在培训前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课程,联系好教师代课,并向年级组汇报,由年级组统筹。
(四)参训教师要根据培训通知的要求准备好所需材料,并带好所需用品(如:自己的身份证、笔记本电脑、饮水杯、雨伞、洗漱用具、随身衣物等)。
(五)外出培训前,要到教师发展中心签订《华中师大牟定附中教师外出培训个人安全承诺书》。培训期间,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禁做违法、违纪、违规的事情;不旷课、不单独出行,严格按照行程安排参加培训活动,在培训过程中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参训教师在培训过程中要认真学习,培训结束后要写出培训报告(培训的心得体会和培训中的收获),培训报告一式两份,一份自留,另一份上交教师发展中心(含电子档)。
(七)教师外出培训,按时按要求完成相应培训任务、提交培训报告的,根据培训类别纳入年度履职考核加分:
1.外出跟岗培训:每人次履职考核加0.4分,在校本培训或者教工大会进行汇报交流的,每人次再加0.2分。
2.省名师工作室活动:每人次履职考核加0.4分,在校本培训或者教工大会进行汇报交流的,每人次再加0.2分。
3.州名师工作室活动:每人次履职考核加0.2分,在校本培训或者教工大会进行汇报交流的,每人次再加0.2分。
4.县名师工作室活动:每人次履职考核加0.1分,在校本培训或者教工大会进行汇报交流的,每人次再加0.2分。
6.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培训时长达五天及以上,每人次履职考核加0.4分,在校本培训或者教工大会进行汇报交流的,每人次再加0.2分。
7.州培计划:培训时长达三天及以上,每人次履职考核加0.2分,在校本培训或者教工大会进行汇报交流的,每人次再加0.2分。
8.县培计划:参加培训不加分,但在校本培训或者教工大会进行汇报交流的,每人次加0.2分。
9.到县外参加教育教学研讨(高考备考研讨):培训时长达三天及以上,每人次履职考核加0.2分,活动中参加展示课交流(自己上课)的或者汇报交流的,每人次再加0.2分,在校本培训或者教工大会进行汇报交流的,每人次再加0.2分。
以学校或者年级为单位组织的大规模外出教研和学习考察活动(10人及以上),在校本培训或者教工大会进行汇报交流的,每人次加0.4分,不参加汇报交流的不加分。
牟定县第一中学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