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牟定县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索引号:11532323MB18662442-/2024-0617012 公文目录:招生录取 发文日期:2024年06月17日 主题词:招生入学工作计划 文  号:无文号 成文日期:

为切实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有利于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有利于科学选拔和培养人才,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教育的需要为出发点,深化普通高中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根据全县初中毕业生数和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坚持统筹兼顾,普职协调发展原则,科学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严格落实属地招生政策,推动县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相关要求

(一)严格招生政策。为做好2024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请各初级中学务必按照牟定县第一中学高中招生任务完成送读任务(见附件)。

(二)加强招生宣传。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升学引导,引导初中学生合理规划个人生涯发展。对九年级学生开展全面准确的宣传,解读高中阶段教育的各项招生和资助政策,引导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学校继续学习。各初级中学和初三年级教职工及负责高一年级招生有关人员要认真学习省州县教育行政部门下发有关文件精神,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全面、准确传达到每一位初中毕业生及其家长、严禁曲解省州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参与违规招生、有偿招生行为。

(三)加强学籍管理。牟定县第一中学要严格按照《云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审核高一新生学籍,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伪造学籍等行为,对违规招收的“在册不在校”“在校不在籍”的学生要及时清退。要加强高中阶段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和审核,所有入学、转学、退学等须通过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认真落实“一生一籍、籍随人走、人籍合一”。

(四)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九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的学生;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附件: 牟定县202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分解表



附件 牟定县2024年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任务分解表.xlsx  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