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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第一中学2023年学生资助工作概况

索引号:11532323MB18662442-/2023-1124007 公文目录:学生管理 发文日期:2023年11月24日 主题词:学生资助工作 文  号:无文号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24日

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我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2023年我校学生资助办公室,在潘龙美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县的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健全体系,提升水平,努力把“好事办好”,使有限的资助资金发挥更大的育人综合效益。现将我校2023年学生资助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我校高中部在校学生数2044人。各项资助情况如下: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是一等2500元/生·年,二等1500元/生·年。重点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贫困家庭残疾学生、脱贫不稳定学生、边缘易致贫学生和突发严重困难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

2、评审过程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配备了专职资助工作人员,制定了各项资助相关的管理办法,对资助工作的宣传、申请、评审、公示、发放和材料归档等流程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1)告知。学校广泛宣传各项资助的相关政策、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校会、家长会、宣传栏、班会等各种手段认真宣传实施政策,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及方案内容,采取多种方式,把这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

(2)个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认定申请表》并及时提交学校。根据认定需要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应同时提交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的有效材料(如债务、残疾、重大疾病等方面的证明)。

(3)认定办法。班主任和年级组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认定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后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

(4)结果公示。各班级要把评定结果在公示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出现学生(或监护人)有不同意见的,由班主任和级部领导应予以答复。学校要把最终评定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出现学生(或监护人)有不同意见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解释。

(5)发放:公示无异议后,由受助学生提供本人社会保障卡,学校把资助资金按时、足额打到学生个人的社会保障卡中。

(6)档案管理: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整理档案,将文件、宣传资料、评审机构、评审结果公示、发放公示、发放花名册、银行流水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

2、资金发放情况

2023年春季学期符合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人数:395 人,应发放资金 40.725万元,2023年5月31日前发放资金40.3 万元。2023年8月30日发放资金0.425万元。2023年春季学期实际发放资金40.725万元。

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符合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人数: 512人,其中一等 301人;二等 211人。应发放资金53.45万元,实际发放资金53.45 万元。

(二)减免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的学费

1、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减免学费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残疾学生、农村低保户学生和农村特困供养学生,减免标准1000元/生·年。

2.补助标准:1000元/生·年。

3.学费减免情况: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减免四类学生学费的 16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143人;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 15人,家庭贫困残疾学生 4人。应减免学费:8.1万元,实际减免学费:8.1 万元。

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减免四类学生学费的人数:16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145人;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14 人,家庭贫困残疾学生 4人。应减免学费:8.15万元,实际减免学费:8.15 万元。

(三)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

1、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2020年9月及以前入学并且学籍在牟定一中高中部的学生继续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至普通高中相应学制年限终止。2021年9月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

2. 补助标准:人均补助标准2500元/年。

3.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情况:我校2023年春季学期符合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的人数:62人,应发放资金7.75万元,实际发放资金7.75万元。

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符合享受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的人数:29人,应发放资金3.625万元,实际发放资金3.625万元。

二、学生资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

为确保各项资金的顺利实施,切实把民生资金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承办机构和人员:

组长:潘龙美(牟定县第一高级中学校长)

副组长:朱臣富(牟定县第一高级中学党总支副书记)

王海军(牟定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

杨凯(牟定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

陈绪清(牟定县第一高级中学副校长)

组员:孙其伟(牟定县第一高级中学总务主任)

王涛(牟定县第一高级中学会计)

张有军(牟定县第一高级中学总务副主任)

夏兆其(专管员)

李芬(专管员)

工作领导小组对资助资金项目的申请、评审、公示、发放和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机构健全,组织严密,确保资助资金按政策按时足额准确发放,切实推进和落实好国家各项资助政策。

(二)认真组织,求真务实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成立了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资助专职工作人员,制定了各项资助的相关管理办法,对资助工作的宣传、申请、评审、公示、发放和材料归档等流程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1)告知。学校广泛宣传各项资助的相关政策、营造良好氛围,利用校会、家长会、宣传栏、班会等各种手段认真宣传实施政策,使广大学生和家长了解政策及方案内容,采取多种方式,把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

(2)个人申请。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认定申请表》并及时提交学校。根据认定需要申请学生(或监护人)应同时提交证明家庭经济状况的有效材料(如债务、残疾、重大疾病等方面的证明)。

(3)认定办法。班主任和年级组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认定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的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后由学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审。

(4)结果公示。班级要把评定结果在公示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出现学生(或监护人)有不同意见的,班主任和级部领导应予以答复。学校要把最终评定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出现学生(或监护人)有不同意见的学校工作领导小组应进行解释。

(5)发放。公示无异议后,受助学生提供社会保障卡,学校资助资金按时、足额打到学生个人的社会保障卡中。

(6)档案管理。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整理档案,将文件、宣传资料、评审机构、评审结果公示、发放公示、发放花名册、银行流水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

三、进行感恩励志教育,发挥育人综合效益

我校在资助学生过程中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综合教育功能,教育学生“知识改变命运”。实现经济上资助学生,精神上培育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加强对所有受资助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保证他们有一个健康的心理,勇敢面对贫困,轻松愉快地投入学习、生活。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对受资助的学生进行知恩、感恩、报恩教育,使之成才后反哺社会,报效祖国。

四、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预测、后续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校学生资助中心将把有效定期开展资助工作检查纳入计划清单,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认定,资助资金的规范使用,档案资料的规范等进行检查。并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问题,避免在检查中避重就轻,不严格,不细致,没有跟进解决,导致问题成堆、工作滞后的现象发生。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我校积极建立资助工作机制,从“指标分配”、“识别手段”、“监管机制”、“资助力度”、“发放管理”、“宣传方式”等六个方面积极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做到“指标分配”上更加精准;“识别手段”上更加精准;“监管机制”上更加精准;“资助力度”上更加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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