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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牟定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MB18662442-/2023-0608001 公文目录:招生计划 发文日期:2023年06月08日 主题词:牟定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文  号:牟教通〔2023〕22号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08日

​各乡镇中小学、县直属学校,民办幼儿园:

《牟定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已经县教育体育局党组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认真贯彻落实。

牟定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牟定县2023年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优化教育生态,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为确保2023年秋季学期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工作有序开展,牟定县教育体育局根据牟定县城区常住人口数据、城区幼儿园和六年级毕业学生人数分析,结合城区学校分布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收条件及范围

(一)小学

招生年龄: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及以上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招生方式:现居住地在城区所属招生对象采用“户籍+现居住地”划片招生,其余小学招收辖区幼儿园大班毕业生,同时做好外来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安置工作。

招生人数: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班额要求,小学最大班额不得超过45人。茅阳一小、茅阳二小均招收5个班,每班45人,各校各收225人。其余乡镇小学招生任务数根据辖区幼儿园大班毕业学生人数核定,作为年终校园长目标考核招生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核定依据。

招生范围:

1.茅阳一小、茅阳二小

(1)户籍属共和镇茅阳、兴和、平屯居委会适龄儿童;

(2)父母在共和镇城区购房、建房半年及以上人员的子女;

(3)父母在共和镇城区经商、办企业半年及以上的随迁子女。

2.实验小学

(1)户籍属共和镇清波和金马居委会适龄儿童;

(2)户籍属官河、有家、长冲村委会的4—6年级学生,不得招收户籍属官河、有家、长冲村委会就读条件符合在刘家坝完小就读1—3年级的学生;

(3)父母在共和镇城区购房、建房半年及以上(至报名之日止)的随迁子女;

(4)父母在共和镇城区经商、办企业或租用公租房(廉租房)半年及以上人员(至报名之日止)的随迁子女;

(5)非牟定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6)进城务工半年及以上(至报名之日止)人员的子女。

招生片区:

1.茅阳一小、茅阳二小招收共和镇城区茅阳、兴和、平屯居委会的片区划分:

以县城“南大街与消防大队交界(起点)—南山公园—南大街—茅州古镇—南大街延长线—化湖北路(时代龙庭)—湖畔家园整个小区(终点)”为界,居住在此线路西片区(含湖畔家园小区)的适龄儿童由茅阳一小负责招生,东片区的适龄儿童由茅阳二小负责招生。

2.非共和镇城区户籍进城购房、建房、经商、办企业家庭的随迁子女,招生片区以两条线路划分确定。

线路一:以县城“南大街与消防大队交界(起点)—南山公园—南大街—茅州古镇—南大街延长线—化湖北路(时代龙庭)—湖畔家园整个小区(终点)”。

线路二:“县消防大队(起点)—万寿路—县卫生健康局—县残联—四方街超市—化湖人家—天湖名城—融媒体中心—化湖雅墅整个小区(终点)”。

(1)线路一以西为西片区,现居住地在该区域内适龄儿童由茅阳一小负责招生;

(2)线路二以东为东片区,现居住地在线路二东片区适龄儿童由实验小学负责招生;

(3)线路一和线路二中间部分为为中片区,现居住地在该区域内适龄儿童由茅阳二小负责招生。

备注:茅阳一小、茅阳二小按核定计划优先招收茅阳、兴和、平屯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如非共和镇城区户籍进城购房、建房、经商、办企业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人数突破招生计划时,学校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按招生计划招录。如摇号后未能进入茅阳一小、茅阳二小就读的适龄儿童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验小学就读,实验小学不得拒绝接收。

(二)初中

招生方式:现居住地在城区所属招生对象采用“户籍+当前居住地”划片招生;天台初级中学除原招生范围外,增加招收户籍属土主庙村民小组六年级毕业生;其余初级中学按原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同时做好外来适龄少年就近入学安置工作。

招生人数: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班额要求,初级中学最大班额不得超过50人。茅阳中学招收8个班,每班50人,共400人,其余中学招生任务数根据辖区六年级毕业学生人数核定,作为年终校园长目标考核招生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核定依据。

招生范围:

1.茅阳中学

(1)户籍属共和镇茅阳、兴和、平屯居委会六年级毕业生;

(2)户籍属纸房村、双树村民小组六年级毕业生;

(3)户籍属凤屯镇腊湾村委会六年级毕业生;

(4)父母在共和镇城区购房、建房或经商、办企业半年及以上人员随迁子女。

2.思源实验学校

(1)户籍属共和镇清波、金马居委会六年级毕业生;

(2)户籍属新桥镇、戌街乡和蟠猫乡六年级毕业生;

(3)户籍属安乐乡羊旧村委会六年级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到安乐初级中学或思源实验学校就读;

(4)父母在共和镇城区购房、建房、经商、办企业或租用公租房(廉租房)半年及以上的随迁子女;

(5)非牟定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6)进城务工半年及以上(至报名之日止)人员随迁子女。

3.青龙中学

(1)户籍属凤屯镇(腊湾除外)的六年级毕业生;

(2)户籍属共和镇共丰、庆丰、龙池、周山、牟尼、华星、际盛村委会的六年级毕业生。

4.牟定一中初中部

计划招收牟定户籍六年级毕业生200人,其中150人按上学期期末考试综合成绩“良”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优”为基本条件进行推荐上报(各学校指标分配见附件1);50名学生由教育体育局牵头,学校组织自主招生。牟定一中初中部要加强学籍管理,严禁出现超50人的大班额,不得接收转入学生。

各小学推荐就读牟定一中初中部学生名册需经公示无异议后于2023年6月20日前将推荐情况审查表(附件2)和学生情况表(附件3)纸质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挂点联系领导审核签字后,连同电子文档交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

招生片区:茅阳中学、思源实验学校招收非共和镇城区户籍进城购房、建房、经商或办企业人员子女招生片区以“中园西路龙川桥—中园西路—中园东路与定远大道交界”街道为界,居住在此线路北片区的适龄少年由茅阳中学负责招生,南片区的适龄少年由思源实验学校负责招生。

备注:茅阳中学按核定计划优先招收茅阳、兴和、平屯社区户籍适龄儿童,如非共和镇城区户籍进城购房、建房、经商、办企业符合就读条件的六年级毕业学生人数突破招生计划时,学校采用公开摇号的方式按招生计划招录。如摇号后未能进入茅阳中学就读的学生自愿选择到户籍所在地或思源实验学校就读,思源实验学校不得拒绝接收。

二、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需向学校提交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等当前实际居住地证明;

(二)父母在共和镇城区经商的,需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经营场所位置和当前实际居住地等证明材料;

(三)其法定监护人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的,需提交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租房合同等;

(四)非牟定县户籍人员随迁子女提供半年及以上居住证(暂住证);

(五)进城务工人员子女需向学校提交父母与所在公司、用工单位签订经牟定县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证明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免试要求。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进行招生,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

(二)健全录取机制。划定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应全部录取;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的,按照已明确的规则录取。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新增大班额。

(三)简化招生程序。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基本要求,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就学保障政策,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不得随意提高入学门槛,确保符合条件学生应入尽入。根据《中共牟定县委牟定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应当安排多子女家庭子女在同一幼儿园、学校就读。

(四)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完善控辍保学长效工作机制,压实“双线四级六长”工作责任。加强学籍注册、管理和“四查三比对”,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

(五)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读。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安置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确保应随尽随、就近就便优先入学。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采取送教上门方式,确保完成义务教育。普通学校不得拒绝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能够入校就读的残疾儿童不纳入送教上门范围。

(六)重视特殊群体入学工作。要统筹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流动和留守适龄儿童少年、残疾人子女、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特殊群体入学工作。

(七)牟定户籍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符合有关规定和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可优先选择就读学校。

(八)做好学籍日常监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层层压实责任,切实加强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的维护管理。要做好新生入学组织工作,从严规范学生学籍建立和转学、休学等学籍变更程序,及时更新学籍系统数据,做到信息准确、手续齐全、标注及时。严格落实“籍随人走、人籍一致”要求,确保学生学籍情况和实际在学情况一致。

(九)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畅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严禁出现以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现象:一是拒绝接收辖区内学生就读和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二是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择优选择转学学生;三是学校不执行“籍随人走”学籍规定,存在“试读”或“借读”现象;四是建议学困生转学或变相休学;五是学校拒绝接收有自理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各学校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守规定,严禁群众工作做不实不细将矛盾上交的情况产生,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县教育体育局将严肃处理,在全县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将给予问责等处理。

(十)因教学点学生数极少需要撤点并校的,各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由中心小学负责,邀请村两委参加学生家长座谈会,宣传撤点并校的重要性、必要性,使撤点并校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同时还应收集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及时进行研究解决。

附件:1.牟定一中(初中部)2023年招收乡镇六年级毕业学生名额分配表

      2.小学推荐到牟定一中就读初一学生情况审查表

      3.小学推荐到牟定一中就读初一学生情况表



附件1-3:2023年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zip  27K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