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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关于对共和镇庆丰村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结果认定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MB18662442-/2022-1208001 公文目录:工作实施情况 发文日期:2022年12月08日 主题词:共和镇庆丰村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结果认定 文  号:牟政教督〔2022〕5号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08日

青龙中心小学:

根据牟定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关于开展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工作安排,依据《云南省幼儿园办园水平综合评价方案》要求,经幼儿园自评、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组织专家评价组开展办园水平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认定共和镇庆丰村幼儿园为二级三等幼儿园,现予以公布。

希望被认定的幼儿园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加大幼教工作的教学科研力度,增强保教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趣味性,持续提高幼儿保教质量,不断提高办园水平。青龙中心小学要认真贯彻国家、省、州、县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部署要求,以创建、提升幼儿园等级为抓手,努力打造一批办园条件达标、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优良、学生家长认可、办园特色鲜明的幼儿园,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推动全县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

牟定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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