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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索引号:11532323MB1851878P-/2012-1225001 公文目录:发展规划 发文日期:2012年12月25日 主题词:牟定县“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 文  号: 成文日期:2012年12月25日

“十二五”时期是我县经济社赶超发展的关键时期,编制好“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对于加快我县林业发展,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根据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发展的基础现状和奋斗目标,编制《牟定县“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旨在指导和推动全县林业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一、“十一五”期间林业发展现状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一五”时期是牟定县林业快速发展,进入历史性转变的战略机遇期,是大力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全面推进林业跨越式发展,建立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和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的重要时期。五年来,全县务林人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林业发展的决定》(云发[2004]9号)、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楚发[2005] 30号)文件精神,积极争取省、州党委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狠抓林业重点工程,切实加大林业建设投入,深化林业各项改革,着力培植林业产业,全县林业实现了快速发展,林业各项工作成效明显。

1、绿化造林工作成绩显著

“十一五”期间,全县绿化造林工作紧紧围绕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两大目标,不断提高造林质量和效益,全力抓好工程造林和义务植树工作。五年来,全县累计完成人工造林面积17.1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2.18万亩,封山育林面积5万亩。累计完成四旁植树928万株,完成义务植树389.39万株,建设义务植树基地5片5552亩。在营造林过程中,充分发挥样板示范带动作用,累计建立州、县、乡各级样板林21片,面积538.1亩。

2、森林资源保护不断加强

五年来,我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始终坚持依法治林的方针,坚持以保护、培育、合理利用为核心,认真贯彻落实林业方针政策,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措施,不断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工作,森林覆盖率从35.87%增加到59.7%,增长了23.83%,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强化木材流通管理,积极收缴育林基金。“十一五”期间,全县共采伐林木64519立方米,凭证运输木材10817m3,累计办理桉叶油加工许可证357个,共征收育林基金52.9万元。二是狠抓林地管理,积极调处林权纠纷。共审批办理征占用林地95件,查处非法占用林地案件13件,调处山林权属纠纷16件。三是强化森林资源管理,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护林区稳定。“十一五”期间,林政、公安依法查处林业行政刑事案件共238件,打击处理各类违法人员256名,追缴没收木材281.25立方米,收缴放生各类保护野生动物50只(条),罚款116.6万元。全县共发生一般森林火灾2起,森林火警7起,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共检疫调出调入木材18246立方米,开展苗木产地检疫875.7万株,检疫种子45.818吨,商品木材调运检疫率,种苗产地检疫率均已达到省、州下达的指标要求。四是农村能源建设稳步推进。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省州下达的沼气池建设6922口、节柴改灶2978眼。五是完成全县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公益林区划界定工作。经过调查和界定,全县林地面积149.9574万亩,其中:公益林面积64.47万亩(国家级3.47万亩、省级61万亩)、商品林面积85.4874万亩,公益林与商品林的比例为43:57。2009 年开始,全县的公益林均纳入国家和省级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每年可获300多万元的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六是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十一五”期间,全县共完成中低产林改造面积4865亩,规划种植油茶490亩,桉树4375亩。

3、林产业发展步伐加快

“十一五”期间,我县按照“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经济发展思路,切实转变林业发展观念,突出培植特色林产业,初步形成涵盖一、二、三产业在内的林业产业体系,林产业取得较快发展。到2010年底,已建成桉树基地近13万亩,核桃基地8.8万多亩,香精玫瑰基地0.11万亩;培植和引进林业企业(含个体户)23户,其中:核桃收购加工企业2户、野生食用菌等非木质产品收购加工企业2户、木材经营加工企业(含个体户)15户、林化工企业1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个体户)3户。获林业产业省级龙头企业称号1户、州级农业产业化经营1户。2010年全县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9850万元,比“十一五”期末的9559万元,增长了104.8%。

4、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全面完成

到2009年底,全县89个村(居)委会1178个村组已全面完成主体改革及其整改完善工作,累计完成确权4.55万宗146.32万亩,占全县集体林地总面积148.42万亩的98.5%;完成输机发证1178个村组4.55万宗2.57万本;集体林均山到户率达92.6%,集体商品林均山到户率达88%。林改期间,全县共排查林权纠纷712起,涉及面积6.08万亩,成功调处668起,调处面积4.63万亩,调处率为94%。

5、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林业工程项目的实施,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林业在社会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日益呈现。2006-2009年,全县共争取国家林业建设投资6124.31 万元。每年退耕地还林可直接得到国家粮食折现及医疗教育等补贴资金900多万元,项目实施期内,全县年平均每户得到现金 209元。天然林保护工程、农村能源、产业建设、公益林补偿等项目的实施,不仅极大地推进了绿化造林进程,培育了产业,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而且推动了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二)当前林业发展面临的形势

1、林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条件

未来五年,是我县经济社会赶超发展、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国际、国内有利的环境为推动全县林业的快速发展提供平台和空间。

从国际发展形势来看,发展林业已成为全球政治的重大议题,《哥本哈根协议》明确指出,减少由毁林和森林退化造成的碳排放、增加森林碳汇,在应对气候变化中至关重要,发达国家应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发展中国家采取相应措施。加快林业发展、增加森林碳汇已成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成为争取发展空间、维护国家形象的战略制高点。从国内发展形势来看,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这标志着林业部门已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主体部门。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发展林业产业,繁荣山区经济”,明确了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发展林业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成为拉动国内需求的战略举措。

从发展政策上看,国家在出台加快林业发展决定后,又相继出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产业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建设、林业产业振兴等一系列加快林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意见和规划,为林业快速发展指明了方向和提供政策支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等若干意见和各项措施,提出了建设“森林云南”的宏伟蓝图,为今后加快林业发展拓展了空间,提供了政策、资金等保障。

从全县情况来看,全县林业用地面积达149.96万亩,占全县国土面积的68.9%,林地资源、物种资源丰富,市场潜力巨大。县委、县政府明确提出“结合资源现状和产业基础,着力培植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林业工业企业从事林业资源产品的深加工,提高附加值,延伸产业链,使林业成为新的支柱产业”。而且,全县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绿化造林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为林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状况仍未扭转。从总体来说,我县林地资源优势比较明显,但森林质量不高,林种、树种结构单一、单位蓄积量(产出量)低,低产低效林多,可利用资源不足,“大资源、小产业、低效益”的现状仍然很突出。根据二类资源调查,全县可为林业产业发展提供原料的商品林中用材林面积60.13万亩,蓄积97.11万m3,平均1.6m3/亩,且多为中幼林(中幼林面积59.6万亩,占用材林面积的99.1%),每亩林地也就只有两三百元的产出,与现代林业的发展是不相适应的。

(2)林业产业发展缓慢,产业化程度低。产业发展上生产布局太多太散,且缺乏集约经营和管理,质量效益型发展观念滞后,重造轻管的现象仍比较突出,导致产业做不大,难以形成加工和销售方面的龙头企业。现有加工企业数量少,经济规模小,技术含量不高,产品档次低,市场竞争能力较弱。我县很有特色的桉材、干果、野生菌、森林蔬菜等,大部分都以原料或半成品销售到县内外,产业链短,产品附加值低。

(3)科技支撑力弱,集约化水平低,整体效益不高。一方面是丰产栽培等现有科技成果在桉树、核桃等资源培植生产上推广应用率低,林农接受成果转化慢,严重制约了产业资源的高质量培育;另一方面是专门研究推广提高单产和深加工利用技术方面的科技人才匮乏,技术储备不够,不能适应林产业提质增效的发展要求,经营管理粗放,单产低、产量不稳定等问题突出;再一方面是科技支撑经费投入不足,难以促使新成果、新技术的快速转化为生产率。

二、“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林业工作会议、云南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党中央和省、州各级确立的新形势下林业的新定位、新使命、新任务,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科学发展的林业发展总体思路,正确把握和处理好兴林与富民、生态与产业、保护与利用三大关系,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确立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并重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积极推进林权改革,改革管理体制,创新经营机制,调整林业产业结构,发展林业产业,倡导和鼓励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努力建设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繁荣的林业生态文化体系,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做到资源增长、林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牟定经济社会赶超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十二五”期间林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全县有有林地面积达135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62%以上,水土流失严重现象有所缓解,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林业产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林产加工业显著增强,林业产业产值达到4亿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具体目标:

——林权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林业主体改革,积极推进林业配套改革。

——林业生态体系建设。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2%以上,完成绿化造林18万亩,新增封山育林面积10万亩,管护和实施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64.47万亩,完成中低产林改造10万亩。继续巩固和提高化佛山、三峰山、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促进保护区升级。完成5个标准林业站建设。建设沼气池5000口,完成节柴改灶10000眼。

——林业产业体系建设。“十二五”期间,将强化重点林业工程项目实施,狠抓造林质量和效益,不断扩大基地建设规模,加快培植林业产业。到2015年,新建油茶基地5万亩,油茶采穗圃及苗木培育基地建成投产;新建核桃基地2万亩,全县核桃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循环改造桉树低产林,使全县桉树面积稳定在13万亩左右;封山育茸育菌面积达15万亩。快速推进油茶加工项目、桉叶油精深加工项目建成投产,不断扩大香精玫瑰建设生产规模,稳步提升现有核桃、野生食用菌加工企业的发展水平,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林产工业的发展。加快化佛山、白马山、蕨菜山生态旅游资源的开发,使森林生态旅游逐步成为林业产业发展中新的亮点。

——支撑保障体系。加强林权、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管理,加大打击对破坏森林资源的打击力度。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继续加强防火基础设施建设,至“十二五”末形成较完善的森林防火阻隔体系,使森林火灾受害率等各项指标控制在省州下达的指标以下。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预测工作,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成灾率控制在5‰以下,防治率达85%以上,病虫害监测覆盖率、种苗产地检疫率、商品木材调运检疫率均达100%。继续加大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完善独立办公用房,积极推进科技强警战略,提升森林公安综合执法水平。

三、主要任务和战略重点

(一)林权制度改革

全面完成国有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目标任务。建立林业产权流转服务、科技服务、林业融资服务、森林资源管理、林业社会化服务和林业产业市场六大支撑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增收。

(二)森林生态体系建设

1、营林工程

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快国土绿化,建立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体系。对江河两岸、湖库周围,交通干线和生态脆弱地区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等措施,落实管护责任制,提高造林质量,优化林分结构,培育优质森林资源,有效改善生态环境。加大全民义务植树和四旁植树力度,加快城市绿化进程,美化农村生活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家园,促进生态平衡。

2、生态公益林建设

加强生态公益林管理,全面实施公益林补偿政策。“十二五”期间,实施国家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3.47万亩、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61万亩。

3、中低产林改造

按照中低产林改造技术规程,加快推进中低产林改造,规划“十二五”期间,完成中低产林改造10万亩,改造地类主要用于林产业基地建设,改造发展油茶、核桃、桉树等。

4、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

严格保护好已建自然保护区,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逐步扩大保护范围,不断整合各种资源,切实提高保护水平。突出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大对捕猎珍稀野生动物和移植珍稀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名木古树挂牌保护。

5、农村能源建设

“十二五”期间将着重抓好沼气池、节柴改灶等农村能源建设,规划建设沼气池5000口、节柴改灶10000眼。

(二)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1、以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林产业建设

完成500亩(200亩油茶采穗圃)油茶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集油茶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引种试验、良种繁殖等良种培育和繁育生产为一体的良种基地,为油茶基地建设提供种苗。完成5万亩油茶基地建设,年均完成1万亩,建立1万亩的油茶高产示范基地。在2011年前完成0.12万亩的油茶低产林改造。根据油茶林建设进度、经营水平和产出能力,完成油茶加工企业建设。完成核桃基地建设2万亩,使全县核桃基地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核桃加工企业生产规模、加工能力、营销水平、产品质量有较大提升。

2、桉树产业建设

加快林业产权制度改革步伐,认真落实林业分类经营和商品木材采伐政策,以提高桉树资源培育质量为保障,合理培植桉树资源,稳步增加桉材产量,循环改造低产桉树林,建成高质高效桉树基地13万亩左右。利用我县成熟的育苗技术,重点培育桉树苗木,做大重点工程苗木产业。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木材精深加工产业,综合、高效利用全县桉树资源。

3、非木质产业建设

在保护好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重点发展野生及人工食用菌、森林蔬菜、野生动物驯养、森林生态旅游等非木质林产业。加快野生食用菌封山保育、科学采集、承包经营等技术和管理措施,力争封山育茸育菌面积达到15万亩以上。以野生菌为主的加工企业达到2家以上。加快培育和扶持森林蔬菜、森林药材、野生动物驯养等产业,在基地建设、产品加工上取得突破;重点围绕化佛山、白马山、蕨菜山三大名山开发森林生态旅游,森林生态旅游业有一定的发展。

4、林化工产业建设

重点发展桉叶油、玫瑰花系列产品等林产化工业。桉叶油精深加工建成顺利投产;完成香精玫瑰基地建设10000亩,企业在生产、销售、管理上取得重大突破,企业发展规模不断壮大。

(三)支撑保障体系建设

1、资源林政管理

进一步加强林权、林地管理,加大对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的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协助工程建设项目单位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加大乱占林地资源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林木采伐管理,严格执行“十二五”年采伐限额。加强木材流通领域的管理,强化木材运输监督检查。

2、森林公安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全面加强森林公安机关建设,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刑事案件打处率达80%以上,林政案件查处率达90%以上。加大涉林建设项目的巡查监管力度,正确处理好保护生态与开发建设的关系;正确处理木材经营流通、城乡绿化建设与森林资源保护之间的矛盾,对无证经营、非法移植野生植物依法打击。

“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完善森林公安双重领导和内部管理体制,建设高素质的森林公安队伍,争取增加政法专项编制至20名。切实加强森林公安“三基”工程建设,新建县森林公安局办公楼及多功能训练中心1500平方米,新建化佛山、三峰山两个派出所办公用房及民警宿舍各400平方米,购置警务用车和办公设备,不断提高技术装备,改善森林公安办公环境和条件。实施“金盾工程”公安信息网络,建设森林公安局域网,全面实现交通现代化、通讯网络化、办公自动化。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科技强警,强化民警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依法办案能力和水平,为牟定林业建设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3、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

充分利用林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函授、广播电视、计算机网络等远程教育,继续为林业建设培育高素质人才。重点强化行业培训,推进行业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继续组织好林业领导干部和林业经营人才培训以及地方领导干部的专题培训,保证各项林业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

4、标准林业站建设

抓住国家实施标准化林业站建设为契机,多方争取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业站工作环境;加强林业技术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建立健全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快林业技术推广;强化职能,充分发挥林业站“政策宣传、资源保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六大职能,向“管理规范、设施完善、队伍精干、办事高效、保障有力”的标准林业站目标前进。到2015年,规划建成标准林业站5个以上。

5、森林防火体系建设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建立切实有效的工作和管理机制。重点实施好“云南省楚雄州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完成信息传递系统、林火监测系统、指挥通讯系统、扑救体系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深化完善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实现防火工作规范化。建立科学的应急救援机制,营造一个有利于森林防火工作的社会环境。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1‰。

6、森林病虫害防治建设

不断完善国家级标准站建设,全面提高森防处置应急能力,加强基层测报站(点)建设,建立健全合理、高效的林业有害生物灾情预警和快速反应的长效机制,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森检人员的业务素质。到2015年全县监测覆盖率达100%。

7、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依托省、州林科院所,以机制创新为动力,技术创新为途径,在油茶、桉树、核桃良种选育和繁殖技术、特色资源培育及高效利用技术、困难立地造林技术、防护林体系构建技术、培养高素质林业建设人才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建立起系统化、系列化、社会化的林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注重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在生态建设和林产业发展中的推广和运用,到2015年林业科技成果推广率和贡献率均达到40%,实现林业科技整体水平的快速提升,为全县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

全面落实领导责任制,将林业发展业绩与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紧密地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切实保持林业机构的稳定,加强林业部门的职能,充分发挥林业基层组织的作用,保持林业工作的连续性。进一步统一思想,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促进林业加速发展、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筹林业加速发展、坚持用现代发展的理念指导林业加速发展、坚持用改革创新的动力推进林业加速发展、坚持用政府职能的转变推动林业加速发展、坚持用广泛深入的宣传工作引导林业加速发展。积极制定和出台强有力的政策措施,提高社会各界对林业在生态建设、经济发展中的主体地位的认识,增强发展林业的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把人民群众发展林业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调动起来,不断将林业发展推上新的高度。

(二)政策资金保障措施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深化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及综合配套改革,积极完善落实现代林业产权制度,盘活森林资源,推进林业快速发展。建立项目扶持机制,结合国家重点林业工程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省、州对木本油料林、特色经济林、林化工原料林等产业基地建设及科技推广、良种选育、林产品精深加工等资金投入,推动林业快速发展。通过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和会各界团体投资林业建设,促进民间资金向林业生态、产业建设聚集,促进林业快速发展;推进林业投融资改革,拓宽投融资渠道,落实好国家对林业实行长期限、低利息的信贷扶持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出台的对促进林业发展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扶持涉林企业加快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资金、技术带动林业快速发展。

(三)技术保障措施

树立“科技兴、林业兴、人才强、林业强”的观念。整合县内林业科技力量和资源,探索开展部门、学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行业协作,加强林业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加大林业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林业推广服务体系,加速科技成果、先进技术转化,加大林业科技推广的力度,增加科技投入。组织实施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性的科技项目,建立示范基地。多方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努力在良种壮苗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提高林业科技在森林资源培育、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提高现代林业的生产力水平。全面强化林业培训工作,大力发展林业职业教育,坚持外引内培的方针,积极引进优秀人才,使用好本地人才,培养提高现有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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