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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信息

索引号:11532323MB1710135R-/2023-0428002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主体 发文日期:2023年04月28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

楚雄彝族自治州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信息

行政执法机构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

性质:派出机构

负责人:李晓宏

执法区域:牟定县

执法类别:生态环境保护

办公地址:牟定县共和镇化湖南路

监督电话:0878-5212966

邮编:6755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云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云南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楚雄彝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县(市)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州县(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权的通知》(楚环发〔202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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