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楚雄宏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辣椒油树脂加工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公示

索引号:11532323MB1710135R-/2022-1128002 公文目录:项目环评审批结果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28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2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电话:0878—5228206 传真:0878—5212966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窗口

邮        编:675500

项目名称

楚雄宏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辣椒油树脂加工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牟定产业园区庄三片区

建设单位

楚雄宏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楚雄硕利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

项目

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牟定产业园区庄三片区,总投资44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8.2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项目新建年产1800吨辣椒油树脂生产线一条,改造新建烘干、粉碎与制粒车间、萃取车间,购置相关加工设备(新增30吨地埋式储罐2个、6t/h生物质蒸汽锅炉1台),进行供排水、电力、环保、安全等公共配套工程建设,配套建设高辣度辣椒原料基地18000亩,辅助设施、公用设施、部分环保设施依托已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通过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物料覆盖、施工场界设置临时屏障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运营期加强各产生废气生产环节除尘配套设施的设置和运行,确保烘干、破碎、制粒、溶剂、冷却等外排废气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排放标准,锅炉废气达《锅炉大气污染物评分标准(GB13271-2014)》表2二级标排放准。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建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产生的软水制备废水、锅炉废水、煮水罐排水、溶剂回收系统冷却水、喷淋废水、设备清洗等生产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楚雄宏丰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收集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后排入县城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牟定县污水处理厂。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降低施工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运营期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设备维护等措施,产生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的垃圾消纳场;运营期产生的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及废机油收集后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资质单位处置,锅炉渣、除尘灰、沉淀池及化粪池污泥用于种植肥料,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做好地下储罐 、危废暂存间“防雨、防渗、防流失”,防止二次污染。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