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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关于牟定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4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11532323MB1576810L-/2024-0911005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11日 主题词:人大代表建议 答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11日

尊敬的黑绍珍代表:

在牟定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你提出的《关于将迤石坝石料厂舍弃房屋给予村委会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建议,交我由我单位办理,经我单位工作人员到凤屯镇政府及建新村委会找了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到涉及的企业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及协调工作,现答复如下:

1.你所提的“迤石坝石料场”属于滇中引水工程凤屯隧道项目的石料临时采取点,所有手续均为省州相关部门给予办理。场内房屋管属权属于州滇引办,目前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滇中引水砂石一标项目部在使用。

2.该砂石料场的经营使用权为2018年11月至2026年4月,属于临时征用,场内所有房屋均为临时用房,没有房屋产权证,按照相关规定,滇中引水凤屯隧道建设项目结束后须复垦。

3.该石料场内的所有房屋目前项目部还在使用,还无法与省州相关主管部门及项目施工方协调房屋舍弃事宜。

4.建议村委会形成书面报告,逐级向镇、县、州相关主管部门汇报情况,争取相关部门的手续支持取得房屋的永久性使用权,然后于2026年3月前请县级领导给予协调房屋弃舍后的使用相关事宜。

 

 

牟定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