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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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答复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41号提案的函

索引号:11532323MB15379934-/2023-0814010 公文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发文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主题词:提案 文  号:牟自然资函〔2023〕8号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3日

陈超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划拨牟定县东兴路基督教固定处所建设用地”的提案,交由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经我局现场核实并认真查阅《牟定县城总体规划修改(2017-2035年)》,该提案中的现状东兴路基督教固定处所为租赁性质,其不动产权人为牟定县共和镇东南建筑公司合法财产,规划中为商业用地(市场用地),县城总体规划的宗教用地位于共和镇南山寺。

目前我县正在编制《牟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待规划批准后将启动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在编制过程中将认真吸纳建议意见,科学规划我县宗教场所用地。项目选址必须符合规划,项目建设须依法依规办理用地和规划审批手续,涉及的相关费用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