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MB15379934-/2023-0814005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05月23日 主题词:建议 文  号:牟自然资函〔2023〕6号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23日

张之坤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土地调规的建议”,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基本农田划定比例不得小于全县总耕地90%的划定规则,全县划定全域永久基本农田26.74万亩,其中包含水田面积13.77万亩,占县域总划定面积51.50%,其次是旱地面积12.42万亩,占县域总划定面积46.44%,以及水浇地0.55万亩,占县域总划定面积2.06%,坝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面积为10.34万亩,其中水田面积8.24万亩,占坝区划定总面积的79.65%,旱地面积1.73万亩,占坝区划定总面积的16.70%,水浇地面积0.38万亩,占坝区划定总面积的3.65%,于2022年10月14日通过自然资源部认定。

牟定县共有89个行政村,依据牟定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初步划定城镇开发边界内的2个行政村不再单独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需单独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的行政村为87个。村庄规划开发边界按照技术规程按照不大于现状村庄建设用地的1.1倍划定,认真落实“一户一宅”,规划腾退多余宅基地和闲置用地,科学预留村民宅基地、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用地、集体产业用地,助推乡村振兴,待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及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3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