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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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5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MB15379934-/2023-0814002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06月19日 主题词:建议 文  号:牟自然资函〔2023〕14号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19日

彭学龙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征地后留地安置小区土地报批供应进度的建议”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共和镇清波邑社区居委会清波、黄 莲塘留地安置小区,建设用地分别规划选址于左脚舞山城南干道南侧和北干道南侧。我局将该项目纳入牟定县2019年第一批城镇建设用地报批,2020年3月获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用地获批后,我局及时组织涉及的居民小组办理具体建设供地手续,现黄 莲塘四个小组47亩留地安置小区用地手续已办理完毕、清波邑三个小组安置用地用地手续正在办理中,我局将继续推进,及时办理完善安置小区用地手续。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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