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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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2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MB15379934-/2023-0814001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3年06月16日 主题词:建议 文  号:牟自然资函〔2023〕12号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16日

周本海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征地后留地安置小区土地报批进度的建议”交我单位办理,现答复如下:

共和镇兴和社区居委会北二、北三和龙池村委会龙马池村六组、七组、八组留地安置小区,建设用地规划分别选址于化湖南路法院旁和中园大道高速公路连接线入口南侧。2020年1月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按照法律政策相关规定,留地安置小区用地需要纳入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向省人民政府报批办理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用手续。我局已于2020年将该项目纳入牟定县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第一次),2021年11月获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2022我局将上述五个小组留地安置小区用地纳入牟定县2022年第六批城镇建设用地报批,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州县直至年底无法落实,2022年12月州自然资源局作不予受理处理。今年已重新以牟定县2023年第二批城镇建设用地组织报件向省人民政府报批办理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用手续,待获批后,我局将立即通知涉及的居民小组办理具体建设供地手续。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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