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牟定晋美口腔诊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532323MA7HBF639X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牟卫传罚〔2024〕4号 |
违法事实 |
治疗室操作台面不符合B15982-201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的行为。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机关 |
牟定县卫生健局 |
处罚内容 |
2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9月3日 |
处罚依据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