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明煌酒店(牟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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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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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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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枕头、拖鞋、口杯(填可以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具体名称),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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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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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机关 |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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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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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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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