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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老旧营业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通告

索引号:115323234319058139-/2024-0903001 公文目录:交通运输 发文日期:2024年08月14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14日

为加快推进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报废工作,根据国家及省、州关于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政策要求,现将关于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及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支持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类柴油货车,加速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货车。对于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货车或新能源货车的车主,以及仅新购符合条件的新能源货车的车主,将根据不同档次给予补贴。对于轻型货车、非营运货车以及已通过其他中央资金渠道获得支持的车辆,不纳入本次补贴资金支持范围。

二、补贴标准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一)。(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按以下方法计算: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二)。

(三)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三、政策咨询请广大司机朋友知悉并相互告知,若符合条件且有意愿参与,请于8月30日17:00以前向牟定县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及登记统计,联系电话:0878-5217433。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