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交集团牟定城乡公共客运分公司:
你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提出牟定县城至禄丰黑井城际公交客运经营申请。经审查,申请符合《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云南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168号令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经营:
经营主体:云南省楚雄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牟定城乡公共客运分公司。
经营范围:城际公交(不设站席,按行驶证核定载客人数经营)。
起讫地及起讫站点:牟定汽车客运站,禄丰市黑井镇。
停靠站点:牟定汽车客运站、共和客运站、新桥镇,禄丰市妥安乡、黑井镇。站点设置方案报县交通局审核备案。
车辆数量及要求:投入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2辆(分2批投入,第一批投入1辆)。投入的车辆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及《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经营期限:2023年3月2日至2027年3月1日。
请于2023年9月2日前按上述要求落实投入车辆承诺,然后办理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许可落实投入承诺车辆的,将撤销本经营许可。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