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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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水务局关于答复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3号建议的函

索引号:11532323431905784X-/2025-0713033 公文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文日期:2025年07月13日 主题词: 文  号:牟水函〔2025〕37号 成文日期:

毕会琼代表:

在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解决蟠猫村委会朵基村实施普登河河道改造治理项目征地补偿款的建议,交由我单位办理,答复如下:

根据我局调查,提出的县水务局在实施蟠猫村委会朵基村普登河河道改造治理项目的过程中,永久征用了朵基村村民共计23.952亩土地,应支付征地补偿款总计859278.00元,涉及到182户家庭727名村民,但他们的征地补偿款迟迟未得到兑付,可能引发社会问题情况确实存在。牟定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至今未向被征地182农户兑付859278.00征地款的原因是:普登河治理工程概算总投资2400万元,但治理工程施工结束至今只到位了624万元,到位率26%,上级主管部门和县财政一共还未下达应该配套的项目资金1776万元,此前到位的项目资金已经完全用于四家施工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目前还拖欠各施工单位合计合同价款1200余万元,因此工程局暂时拿不出资金去兑付朵基村182户农户被永久性征占的23.952亩土地的补偿款。

谢谢对我县河道治理工程和当地群众利益的关心,我局将会按照的建议和当地群众的要求,积极向县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争取尽快解决普登河治理工程建设缺口资金,地方财政配套的征地补偿资金到位后,我局会在第一时间督促牟定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把拖欠的涉及182户农户的永久性征地补偿款859278.00元兑付完毕。

感谢您对我县水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支持水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