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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疾控中心提示:秋冬季“进补”,当心中毒!

索引号:11532323346691611E-/2023-1011015 公文目录:消费提醒和科普知识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11日 主题词: 文  号: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11日

“冬天食用草乌(乌头),可以强筋健骨,根本不会感冒”,“吃了草乌,冬天不怕冷,膝盖关节也不疼了,手脚都是热热的”,云南部分地方群众一到秋冬季节就有用鸡、排骨、猪脚等来炖煮草乌、附子(片)的习惯,并且认为“草乌、附片只要妥善处理就不会中毒,是对人体有益的”。

1、乌头是“药”不是“食”

乌头、附片作为中药材,确实有祛风除湿、温经止痛的功效,但它是有毒药材,且毒性极强,如有误食,会引起中毒危及生命。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将其列入管理,有严格的使用范围和剂量规定必须经过炮制并在专业的医师指导下使用普通群众切不可随意当作食品、普通药膳食用,更不可听信中药偏方和民间谣传

2、家庭炖煮不能完全去毒

乌头、附子(片)所含的主要活性成分乌头碱及其衍生物等为剧毒炖煮等普通加热方式无法完全破坏其毒性,有的毒素即使经过长时间高压炖煮也不会被破坏

民间煮食乌头、附子(片)多凭经验和主观判断,无法检测毒素,且出于“进补”的心理往往会多吃一点,饮用乌头泡酒也会多喝一杯,导致进食量远远超过药典规定剂量,极易出现严重的中毒反应,甚至死亡

3、做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

作为自己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做到不邀约、不参与、不加工食用含有乌头、附子(片)等毒性中药材的食物和泡酒。

若不慎食用了含有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为原料的食品或泡酒,出现口舌麻木、恶心呕吐、心悸胸闷等中毒症状应当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采取简易方式催吐,尽早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救,或尽快前往附近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