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防范因灾导致返贫致贫工作应急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因灾返贫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应对和防范因遭遇自然灾害、重病大病、意外事故或其他特殊因素导致脱贫户返贫、监测户及其他农户致贫等突发情况,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规模性返贫致贫问题。根据省乡村振兴局等九部门《关于建立健全防范因灾返贫长效机制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委县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安排部署,健全并实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推进建立健全防范因灾返贫长效机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千方百计做好有因灾返贫致贫风险的受灾地区、受灾对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聚焦“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和收支情况,有针对性地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应对措施,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农村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返贫致贫应急处置工作。
三、返贫致贫风险点
(一)自然灾害因素。因洪涝干旱、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冰雹等自然灾害,导致脱贫户或监测户家庭人员伤亡、房屋受损、产业受灾,家庭经济遭受重大损失的。
(二)疫情因素。因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导致脱贫户和监测户家庭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
(三)突发性停产停业因素。因突发性重大灾害、公共医疗等突发性停产停业事件造成大量裁员,导致脱贫户和监测户主要劳动力失业,家庭经济支出大幅上升、收入急剧下降,家庭经济负担加重的。
(四)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下降因素。因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导致脱贫户和监测户种养殖正常收入锐减的。
(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隐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和安置点管理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六)其他方面因素。因其它方面原因造成的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的。
四、机构设置与职责
为确保快速响应处置因灾导致的返贫致贫问题,成立由县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工商联、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县残联、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气象局、楚雄银保监分局牟定县监管组主要负责同志及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牟定县防范因灾导致返贫致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因灾导致区域性、规模性防返贫致贫应急响应的日常具体工作。
五、预案启动
(一)必须为预见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突发的较重大事件,由县防范因灾导致返贫致贫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预案。
(二)当预见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突发的有可能造成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由在场的最高职务人员发布并立即逐级汇报,同时在第一时间向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六、应对措施
(一)加强风险隐患防范应对
1.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加强火灾、暴雨、干旱、大风、强对流、低温雨雪冰冻等气象灾害监测,在气象灾害多发地区稳步推进气象灾害预警精细化到乡镇。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高风险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分灾种、分区域、分行业的气象灾害影响评估和风险预警服务,开展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的精细化灾害风险评估。优化提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推进与相关部门对接使用、与应急广播等信息发布渠道对接,发展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技术,健全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强化气象灾害预警联动机制,推进气象预警纳入相关预案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建立实施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人员提前转移机制。
2.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强化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边远山区村、重点帮扶村、易地搬迁安置点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群测群防,持续推进群专结合监测预警点建设,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工作,推进切坡建房风险排查与管控,防范因地质灾害返贫。为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人员转移避险、临时安置决策提供气象服务,提高地质灾害预防和临灾避险能力。
3.强化水旱灾害监测预警。加强雨情、水情、汛情、旱情监测,特别是中小水库、河流的雨情、水情、汛情监测,稳步推进有防洪任务的中小水库、河流的雨情、水情监测全覆盖,滚动开展旱情监测分析。强化以流域为单元的短中长期预报,健全完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预警指标,积极开展中小河流洪水、山洪灾害风险预警。建立高效精准的预报预警体系,利用多平台、多渠道,注重使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大喇叭等发布,提前发布暴雨、洪水、山洪灾害、干旱等预警信息,提高降雨落区、水位涨幅等预报精准度,做到区域和人员全覆盖,确保零死角、无盲区。坚持和完善强降水风险预警应对工作机制,坚决果断、科学精准、有力有序做好危险区和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妥善安置工作。
4.强化排查预警风险处置。切实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和防止返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做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调查工作,建立农村风险隐患数据库。充分利用好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等方式,结合气象、地质、水旱等灾害排查和汛前防汛抗旱、易地扶贫搬迁高楼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好灾害对困难群众影响的底排查工作,以问题为导向,突出薄弱环节,紧盯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认真做好检查核查,特别对受灾严重农户、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人口、“三类”监测对象、残疾人家庭、低收入家庭等受灾特殊困难群体和受灾脱贫村、重点帮扶村等重点区域开展因灾返贫风险排查和影响评估工作,深入分析研判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影响,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逐条跟踪督查整改,逐一销号,确保问题全部及时整改到位。
(二)强化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
1.建立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快速响应机制
(1)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因灾、因病等因素符合纳入监测对象条件的农户可简化认定程序,影响特别严重的可先纳入先帮扶后履行程序;对监测对象落实的帮扶政策,监测对象风险不消除,帮扶责任不脱钩。
(2)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对因灾、因病等因素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第一时间将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农村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范围,落实好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
2.守牢“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底线
(1)保障受灾群众住房安全。住建部门及时开展因灾倒损房的鉴定工作,对农户唯一住房受损的,提供临时安全住房,确保受灾群众住房安全;并将符合条件的因灾住房受损户纳入危房改造项目;对不宜原址重建住房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由县级整合资金,采取盘活存量房源或易地新建住房等方式实施搬迁安置。
(2)保障义务教育和基本医疗。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防止出现义务教育阶段因灾因疫失学辍学现象;坚持实施农村低收入人口县域医院“先诊疗后付费”医疗救助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和新纳入的“三类”监测对象患病能及时就医。
(3)保障受灾群众饮水安全。加快因灾损毁的安全饮水工程恢复重建,采取新开辟水源、应急调水、管网延伸覆盖、提供净化设备、铺设临时管网等措施,确保受灾群众有水吃、吃上放心水。
3.加大产业就业帮扶力度
(1)加强就业信息监测。对受灾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劳动力的就业信息实施常态化监测分析,及时掌握就业状况、摸准务工需求,建立帮扶台账,将有务工需求的对象名单推送至人社部门,实行“一对一”精准帮扶,确保受灾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有务工需求的劳动力全部实现就业。
(2)强化就业补助激励。对吸纳受灾脱贫劳动力及监测对象中的劳动力就业3个月以上的用工单位,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跨省和县外省内就业的受灾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3)搭建就近就业平台。围绕防汛值守、灾后重建、疫情防控、道路维护、排涝清淤、抗旱保收等,设立一批临时性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因灾因疫暂时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鼓励受灾地区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大力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尽可能吸纳受灾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增加劳务性收入。引导帮助脱贫户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劳动力到本地园区企业就业。
(4)强化产业资金扶持。支持灾后产业恢复发展,对受损的特色种养业帮扶项目、帮扶产业基地、资产收益项目等可安排衔接资金加大奖补支持力度,及时予以修复。
(5)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加强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以受灾严重地区为重点,推动产销对接,解决好因灾因疫导致的农产品滞销问题。
4.强化防范因灾返贫支持保障
(1)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根据受灾情况及时追加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及时将应对灾情新增的项目调整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允许受灾地区将尚未安排到项目的资金优先用于因灾因疫防返贫项目,已安排但未开工的项目可调整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对因灾损毁的农村道路、电力、通讯、校舍、卫生室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重点,应急救灾资金予以倾斜支持。
(2)强化小额信贷支持。对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因灾因疫暂时无法按时还款的,合理运用续贷、展期政策;有贷款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可简化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对办理小额信贷后确有需要且具备还款能力的受灾脱贫户和监测户,可在限额内追加贷款支持。
(3)抓好“精准防贫基金”救助。脱贫户和监测户因灾因疫符合防贫基金救助条件的,按照相关程序,及时办理救助手续。
(4)大力开展社会帮扶。组织社会力量通过援建项目、捐款捐物、志愿服务、到村到户帮扶等形式,支援受灾地区恢复重建。组织驻村工作队和乡村振兴工作组成员统筹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常态化排查返贫致贫风险隐患,一对一落实精准帮扶,确保不发生致贫返贫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