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年08月31日 作者: 来源:县乡村振兴局 点击:[669]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楚贫发[2020]6号)文件精神,“有扶贫开发任务的县(市、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申请的原则,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我县认真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对各乡镇、相关行业部门推荐上报的7家企业申报的12个扶贫产品进行了审核,同意将云南牟定彝 乡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牟定县龙翔农林开发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提交的12个产品拟定为扶贫产品,报州扶贫办进行复核,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从即日起5日内向牟定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意见。
监督电话:0878—5211225,邮箱:1310261065@qq.com
牟定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附:牟定县扶贫产品认定情况公示表
· 附件【牟定县扶贫产品认定情况公示表(2021年).xlsx】已下载188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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