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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24年妇女发展规划监测统计分析

索引号:115323230151728681-/2025-0513002 公文目录:统计分析及解读 发文日期:2025年05月13日 主题词:牟定2024妇女发展规划分析 文  号: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13日

2024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州县党委和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妇女各项事业与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持续向好发展。县统计局继续认真履行“规划”实施中的统计监测职能。现分析如下:

一、《妇女发展规划》实施总体情况

2024年《牟定县妇女发展规划》涉及妇女与健康30指标、妇女与教育7项指标、妇女与经济17项指标、妇女与决策管理29项指标、妇女与社会保障10项指标、妇女与家庭建设1项指标、妇女与环境9项指标和妇女与法律11项,共8个领域114项指标,已达标107项,未达标7项(因妇女与经济中涉及县统计局统计的指标由州统计局返数提供,多次汇报对接后尚未返数),达标率为93.86%。

(一)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稳步发展。2024年是推进实施“十四五”规划、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全县紧紧围绕县委“富民、兴企、强县”发展目标 ,稳增长提质效、快转型强升级、激活力增动能,抓统筹惠民生、守底线保安全,全力以赴抓项目、育产业,经济社会发展稳中向好。2024年全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6.96亿元,同比增长2.84%;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6.8亿元,同比增长6.9%;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4亿元,同比下降8.4%;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19亿元,同比增长8.6%;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4亿元,同比增长1%;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8556元,同比增长3.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406元,同比增长7.3%。

(二)县城建设不断推进。2024年,牟定县城建成区面积达5.04平方千米,城区常住人口6.5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45.33%,城区道路总长达49.384千米,总面积达122.77万平方米,县城路网密度达9.80千米/平方千米,县城道路面积率达24.36%,雨水管网长达88.57公里,污水管网长达87.11公里;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达204.71公顷,绿地率达40.62%,公园绿地面积达773312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87平方米。县城区公共供水普及率100%,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100%,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县城共有路灯2271杆12043盏,城市道路装灯率达100%。

(三)《妇女发展规划》实施取得实质性进展

1.妇女健康保障水平稳步认真落实“健康牟定”行动,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妇女享有均等化保健服务。完善两癌综合防治体系,提高人群筛查率,积极推广适龄妇女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宫颈癌人群筛查率102.68%,乳腺癌人群筛查率60.85%,宫颈癌死亡率2.1/10万,乳腺癌死亡率2.1/10万,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知识知晓率83.40%,宫颈癌及癌前病变治疗率100%,婚前医学检查率 99.31%,妇幼保健机构开设青少年性与生殖健康服务的比例100%,医务人员每年开展生殖健康技能专题培训次数14次,艾滋病母婴传播率0%,先天梅毒发病率0/10万,乙肝母婴传播率0%。加强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防治,认真落实各项干预措施,建立专案管理。加强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宣传,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实施妇女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开展健康家庭创建活动。

2.妇女受教育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坚持集中优势办学,合作办学理念,高考成绩稳步提升,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巩固控辍保学成果,不断加大对教育事业经费的投入,2024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总投入4.29亿元,妇女受教育得到有效保障。妇女平等接受教育充分体现,推进妇女终身教育和女性技能人才培养,妇女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女生接受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的人数占比持续增加。妇女与教育领域各项指标均如期达省、州、县目标,大部分目标远超目标值。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中女生占比、女性科技人才占比逐年加大。

3.妇女参与经济发展能力持续提升。在招录公务人员、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工作中,切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定、工人技术等级晋升中坚持男女平等;积极创建省级和州级巾帼创业示范基地带动妇女就业,充分保障了女性的就业权益;通过招考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安排大学生就业见习、安置公益性岗位、实施创业和小额贷款项目、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等措施,妇女在各行各业从业人员中比例逐年提高,男女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妇女参与经济发展的能力持续提升,妇女与经济领域指标已达省州县目标。据统计,2024年,公有经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妇女占比逐年提高。农村实用技术人才中妇女占比29%、高素质农民培育人员中女性占比均达到了52.1%,女职工职业健康素养水平34.25%(采用全州数据),组织实用性强的民族刺绣、种养殖等各种技能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妇女技能和素质,妇女在就业创业方面的实力和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4.妇女政治地位持续提高。坚持男女平等,同等条件下妇女优先。在制定、申报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考录计划时,坚持男女平等,在招考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同等条件下女性优先。培养锻炼,提高妇女干部素质。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政治理论培训,不断拓宽锻炼女干部的渠道,采取外派挂职锻炼、上派跟班学习、下派任职、轮岗、交流等方式,让她们在实践锻炼中积累经验、增长才干。统筹规划,提高后备干部质量。把妇女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纳入整个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不断拓宽妇女后备干部的选拔视野,提高妇女后备干部的比例。加大女干部选拔使用力度,妇女政治地位持续提高,妇女与政治领域指标全部达目标。县委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班子中均配备有女领导干部,县政协委员中女性占比较2023年提高了0.32个百分点。乡镇党委领导班子中配备女干部的比例达100%。

5.妇女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的权利,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各项社保待遇全面落实,对特殊妇女群体的社会服务持续加强,妇女参保比例逐年提高,妇女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女性各项参保指标参保占比例和社会保障指标保障程度逐年提高。2024年,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4.54万人,女性7.02万人,占参保总人数的48.28%,其中: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76万人(女性0.84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2.78万人(女性6.1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6.84万人,其中:女性8.43万人,女性参保率50.05%。失业保险参保人数0.69万人,女性0.3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37万人,女性1.04万人。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妇女优先。

6.妇女在家庭建设中作用更加凸显。树立新时代家庭观,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鼓励支持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独特作用,持续开展平安家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家庭、清廉家庭创建,妇女带领家庭成员积极参与创建活动成效明显。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促进男女平等观念在婚姻家庭建设中落实落地。2024年,共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深化婚俗改革,倡导婚育新风,依法办理婚姻登记1303对2606人,登记合格率达到100%。加大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力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早处置。

7.妇女生存生活环境持续优化。全县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100%;县城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等效声级达标率为100%;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7乡镇均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目前共创建省级绿色学校6所、省级环境教育基地3个、州级生态村(社区)89个,省级绿色社区2个,州级绿色学校17所,州级环境教育基地1个。扎实开展长江“十年禁渔”、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专项行动,稳步推进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水资源保护,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100%,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创建美丽河湖5个,2024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6.49%,县城建成区绿地总面积204.72公顷、绿化覆盖率43.79%,公园绿地面积达773312平方米,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4.87平方米。城乡公厕全覆盖,城市公厕男女厕位比达4.17:5.83。

8.妇女生存发展的法治环境持续优化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成效,统筹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政法等部门,充分发挥政法综治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事业发展进步的法治环境。公共法律服务效果显著,“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全民法治意识普遍增强,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机制不断完善,妇女法律援助站县乡全覆盖,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严厉打击和防范各种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89个法律援助工作点,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伍,为妇女权益维护提供了组织保障和人员保障,2024年,妇女获得法律援助人数60人;获得司法救助女性人数6人,较好的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7项指标不达标。2024年,除州统计局未返数的指标除外,妇幼保健公共卫生人员数量、宫颈癌死亡率、15—69岁女性健康素养水平、科学素质水平性别差、女职工职业健康素养水平、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旅游景区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7项指标不达省、州、县目标。

(二)部门报送数据责任不落实。少数部门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两个规划”有关数据经多次催报任存在漏报、迟报问题。

(三)部分达标指标形势不容乐观。部分指标波动较大,部分指标忽高忽低,一些已经达标的指标又出现不达标的情况,指标没有均衡发展,出现大起大落。

三、意见建议

(一)强化政府行为,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要专门针对7项不达标指标制定切实可行的攻克措施,明确部门牵头主抓责任,配合责任,找准切入点,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抓实抓细,确保指标在短期内尽快达标;针对反弹的指标,制定相关措施想千方设百计堵塞漏洞,严防死守,严禁指标再次反弹。

(二)加强监测统计工作,服务妇女发展规划工作。落实部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部门要依法报送统计数据,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数据质量。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保障妇女权益。充分利用新媒体,通过开展讲座、培训、集中宣传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及农村、社区妇女开展宣传讲活动,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学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提高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将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依法维权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开展维权服务的能力,关注农村妇女、贫困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权益维护,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并不断创新服务载体,切实维护妇女的权益。

签发:王丽珍 审核:田应莲 拟稿:田应莲 电话:0878-521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