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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统计局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方案

索引号:115323230151728681-/2024-0923001 公文目录:行政执法指南及流程图 发文日期:2024年09月23日 主题词:2024统计执法检查方案 文  号:无文号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23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国家统计局2023年常规统计督察整改,进一步夯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及统计法律法规,持续保持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质量,聚焦全县2023年度各专业统计数据核实情况,统筹全局相关专业和执法监督检查力量,主动开展执法检查,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持续强化实战练兵、全员执法,严格按照执法检查程序,全面核查调查对象报送统计数据质量,有效解决不想执法、不敢执法、不会执法的问题,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主动服务指导调查对象,着力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和依法统计意识水平。

二、检查时间

2024年8月15日-8月30日。

三、检查对象及比例

执法检查范围重点突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专业重点指标以及全县2023年度各专业统计数据核实发现的数据有异常波动或明显差异企业(项目),检查对象原则上应剔除2022年和2023年已开展过执法检查的企业(项目),执法检查对象数量应不少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的统计部门“双随机”抽查数量或比例。

四、执法检查内容

检查指标及期间:原则上每家被检查的企业(项目)只检查重点指标范围内的1项指标(重点指标见附件),指标期间原则上为2024年1-7月累计数,季报检查期间为2024年1-6月累计数,年报检查期间为2023年度1-12月累计数。

检查方式:州、县(市)两级统计局采取对调查对象填报的相关专业重点指标进行现场执法检查。

重点检查:数据失实程度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是否存在权力干预、“数据寻租”、对统计造假失职失察等问题。

五、工作安排

(一)制定检查方案。7月31日前,根据省、州统计局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执法检查方案,明确执法检查开展时间,确定开展检查的具体方式等,强化领导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执法检查人员工作职责,并将执法检查方案上报州统计局。

(二)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结合自查核查情况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办法〔2023〕17号)要求,自行抽取拟检查的调查对象,并做好相关报备,严格落实“企业安静期”,鼓励实施多部门联合检查。检查对象选取应结合专业数据评估、税务资料比对等因素,选取数据有异常波动或明显差异的企业(项目)作为执法检查对象。

(三)现场执法检查。8月30日前,统筹全局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完成检查任务(不少于本级市场监管部门核定的统计部门“双随机”抽查数量或比例)。

(四)总结经验成果。完成现场执法检查任务后,及时对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验总结。认真核实数值计算是否正确,检查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违法行为定性是否准确,初步处理意见是否适当,切实提高执法监督检查能力和水平。认真梳理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深刻剖析当地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问题,明确下一步工作措施。并将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于9月30日前报州统计局。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通过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企业(单位)数据填报,完善统计基础台账,发现数据质量问题并及时解决在当地;要细化分解任务,统筹现有人员力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成效;强化统计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巡察、审计等部门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方面的工作协作,完善协作配合各类工作制度,推动本地区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

(二)严格执法检查流程。统计执法检查,不同于一般的工作调研、工作检查,是统计机构依法依规对统计政令、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是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行为。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统一规范、文明执法、高效廉洁原则,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制作各环节执法文书,依法履行检查通知、现场检查、行政处罚等各环节程序,严把质量关、效率关、成效关。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软执法、假执法、选择性执法,严禁应付式执法、走过场式执法、台账数与上报数比对式执法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执法检查期间应同步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以及业务规范服务指导,对检查对象要加强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现场指导和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其依法独立、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统计数据意识。

(四)做好发现问题处理。要严格落实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各项要求,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充分应用“五个一批”方式进行全面处理和纠正,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一是针对失实数额较大、比例较高的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项目),由省统计局通过重点执法检查、专项统计督察、“双随机”执法检查等方式立案查处一批;二是对失实数额较大、比例较高的企业(项目),各地立案查处一批;三是对统计数据失实率较低的企业(项目),各地责令改正、批评教育一批;四是对行业划分错误的一套表调查单位,按规定及时清理纠正一批;五是对统计数据失实涉及专业较多、面积较大、情节严重的地区,约谈一批。

(五)认真填报执法检查报表。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方案》,及时、准确填报《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及州统计局执法报表,认真审核汇总,确保填报口径统一、填报内容完整准确,报送时间和频率与统计执法检查处理情况调查表相同。加强与州统计局统计制度法规科的日常沟通联系,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州统计局。

七、组织机构

县统计局成立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同时设立统计执法检查小组,具体负责现场执法检查工作。

(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王丽珍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锐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曹 丽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田应莲 县统计局副局长

成 员:普乔仙 县统计局党组成员

晋 伟 县统计局办公室主任

高德周 县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毕 惠 县统计局政策法规与信息化管理股股长

(二)统计执法检查小组分组情况

1.第一组负责固投、批零、住餐专业

带队领导:李 锐、田应莲

组 长:毕 惠,电话18182981629

成 员:朱锡明、高德周、唐晓梅、王翠梅

2.第二组负责工业、能源、服务业、劳动工资专业

带队领导:曹 丽、田应莲

组 长:普乔仙,电话13658780969

成 员:叶晓燕、高小莹、郑慧、刘金

八、经费开支

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抽查相关工作经费分级负责。县统计局组成执法检查组开展检查,执法检查组人员有关费用由县统计局承担。